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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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4-A-57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4-A-579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略)元
最高限价:21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0 210 其他医药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两者先到为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和需求数量供货,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按年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则须持有食品药品 (略) 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应包含医用氧。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销售企业的,则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用氧。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备《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须同时提供双方委托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实质性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 (略) )
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三大街65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媛
电 话:022-(略)转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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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采(天津) (略)

2024年12月03日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4-A-57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4-A-579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略)元
最高限价:21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0 210 其他医药品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两者先到为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具体时间和需求数量供货,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按年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则须持有食品药品 (略) 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应包含医用氧。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销售企业的,则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用氧。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备《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须同时提供双方委托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实质性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 (略) )
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三大街65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媛
电 话:022-(略)转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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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采(天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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