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总书记在 (略) 第十七次集体学文化思想丰富内涵,结合实际系统全面准确地阐释;深入研究红色文化、冰雪文化等文化精髓和精神标识;深入研究社科普及在理论创新、价值引领、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条例》施行的思考。
(二)对策建议类课题。选题要围绕文化思想的龙江实践、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阐释;围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方面,结合科普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资源利用、信息技术更新、《条例》施行探索等方面,开展实践研究。
课题申报以选题方向为主,题目可自拟。研究课题侧重解决科普工作助推龙江文化振兴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具有较好的决策和实践参考价值,为加快推动文化振兴提供借鉴。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注重理论阐释、经验总结和对策分析,能通过讲坛论坛、科普活动、科普读物、视频微课、专题展览等方式进行普及和转化。
2.申报人限报 1 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 2 项课题的申报。
3.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校研究生、博士生及企、事业人员申报,需通过其主管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4.申报人即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略) 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普及经验,积累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能够按期、优质完成,并能结合工作以适合的形式对课题成果进行普及、传播和转化。担任过省社科联其他课题负责人的,其课题应已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2024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申报书及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
三、课题结项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3—6 个月,未经批准不予延期。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讲座、科普活动、科普读物、视频微课、专题展览等形式。
四、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出版(发表)时须注明系“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字样。
五、相关要求
课题申报时间截至12 月 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电子版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PDF 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附件1:2024 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2024 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科普专项)汇总表.xlsx
(略)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