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王街道2025年全年度零星工程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n
蒋王街道2025年全年度零星工程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n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蒋王街道
2.2招标范围:蒋王街道范围内 (略) 政、绿化、维修等工程检测(单个工程项目检测费用为#元以下),承担业主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协助业主负责建设工程范围内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承担业主的施工测量抽检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测量管理工作。
本工程检测范围为蒋王零星项目工程相关所有项目的检测。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检测报告一式#份,及时报送业主。
2.3 服务期: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4合同估算价:按《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文件规定*50%,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 (略) 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3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经办人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略) 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南京金鼎工程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金鼎工程 (略) 扬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
2024年12月3日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蒋王街道
2.2招标范围:蒋王街道范围内 (略) 政、绿化、维修等工程检测(单个工程项目检测费用为#元以下),承担业主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协助业主负责建设工程范围内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承担业主的施工测量抽检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测量管理工作。
本工程检测范围为蒋王零星项目工程相关所有项目的检测。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检测报告一式#份,及时报送业主。
2.3 服务期: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4合同估算价:按《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文件规定*50%,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 (略) 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3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经办人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略) (略) 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南京金鼎工程 (略) 扬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金鼎工程 (略) 扬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 话:#
2024年12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