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_关于“高州市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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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_关于“高州市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02号

关于“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02号)

补充公告

关于“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

(02号)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略))于2024年11月28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预付款支付原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10%作预付款。”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勘察费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设计费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建安工程费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预付款担保形式原为“预付款担保形式:保函。”修改为“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略)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关于“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02号)

补充公告

关于“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修改通知

(02号)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石鼓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略))于2024年11月28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公告,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预付款支付原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10%作预付款。”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勘察费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设计费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建安工程费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预付款担保形式原为“预付款担保形式:保函。”修改为“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略) 石鼓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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