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疗领域智慧化管理平台、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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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疗领域智慧化管理平台、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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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项目名称: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公共卫生 (略) 院区2017年已配备北京 (略) 的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1套,主要功能是按照全民健康互联互通数据集的要求,主动抓取数据实现与原辽 (略) 的互联互通。
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完整程序源代码及所涉及的开发接口均归北京 (略) 所有, 其他单位无法获取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完整程序源代码及所涉及的开发接口,无法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只有北京 (略) 能完成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升级和扩大数据采集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 (略) 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的;”规定。因此,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通利 (略)

联系人: 王麒翔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略) 万岁街135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 陈晓磊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略) (略) 269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略) 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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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项目名称: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升级服务(省医 (略) 、国考肿瘤数据上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对接)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公共卫生 (略) 院区2017年已配备北京 (略) 的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1套,主要功能是按照全民健康互联互通数据集的要求,主动抓取数据实现与原辽 (略) 的互联互通。
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完整程序源代码及所涉及的开发接口均归北京 (略) 所有, 其他单位无法获取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完整程序源代码及所涉及的开发接口,无法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只有北京 (略) 能完成现有互联互通数据采集系统的升级和扩大数据采集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 (略) 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的;”规定。因此,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为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通利 (略)

联系人: 王麒翔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略) 万岁街135号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联系人: 陈晓磊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略) (略) 269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略) 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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