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麻城市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麻城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2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2024-(略)
3、项目名称: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略)(万元)
6、最高限价:350.(略)(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包含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行政 (略) 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2).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 (略)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5). 所有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边缘计算盒子。若该产品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的,按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来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3、方式:
投标人请自行登(略)麻城公共 (略) 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4年12月24日8:00(北京时间)企业先点击“在线开标大厅”,在2024年 12月24日8:00至2024年12月24日9:00,进行签到;并在招标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桥大道13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713-(略)
【项目概况】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麻城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2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2024-(略)
3、项目名称: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略)(万元)
6、最高限价:350.(略)(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学校食堂监管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包含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行政 (略) 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2).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 (略)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5). 所有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边缘计算盒子。若该产品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参与投标的,按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来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 (略)
3、方式:
投标人请自行登(略)麻城公共 (略) 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4年12月24日8:00(北京时间)企业先点击“在线开标大厅”,在2024年 12月24日8:00至2024年12月24日9:00,进行签到;并在招标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桥大道13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7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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