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单一来源采购
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 (略)
项目名称: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单一来源采购
标的名称: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因一、《国家新闻出 (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中明确明确指出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原因二、《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明确指出: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原因三:省新华书店已经成为省教育厅免费教科书项目的中标单位。 (略) 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中标通知书:经评定,编号为ZZCG2023C-DY-113采购文件中的省教育厅(本级)2024学年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项目-标项1,确定浙江省 (略) 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99%。
原因四:教科书与教辅资料 (略) 域征订。《浙江省 (略) 〈浙江省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品种预订函〉》(浙书集教材〔2023〕7号)中,明确规定了 (略) 域征订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淳 (略)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 (略)
联 系 人:王堃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略),0571-(略)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 2024-11-29 09.04.pdf (644.3 KB)
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 (略)
项目名称: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单一来源采购
标的名称:2025年春、秋季三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资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因一、《国家新闻出 (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中明确明确指出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原因二、《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明确指出: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原因三:省新华书店已经成为省教育厅免费教科书项目的中标单位。 (略) 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中标通知书:经评定,编号为ZZCG2023C-DY-113采购文件中的省教育厅(本级)2024学年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项目-标项1,确定浙江省 (略) 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99%。
原因四:教科书与教辅资料 (略) 域征订。《浙江省 (略) 〈浙江省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品种预订函〉》(浙书集教材〔2023〕7号)中,明确规定了 (略) 域征订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淳 (略)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 (略)
联 系 人:王堃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略),0571-(略)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 2024-11-29 09.04.pdf (644.3 KB)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