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粮贸街23号法正 (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详细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3、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 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

地址: (略) (略) 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 (略)

地址: (略) 粮贸街23号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略)


相关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招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粮贸街23号法正 (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详细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3、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 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粮贸街23号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国有房产管理所

地址: (略) (略) 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 (略)

地址: (略) 粮贸街23号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略)


相关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