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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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芜湖传媒 (略) 电梯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芜湖传媒 (略) 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芜湖传媒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41号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芜湖传媒 (略) ( (略) (略) (略) 41号)主楼2台箱式客运电梯、数字楼3台箱式客运电梯、食堂1台杂货电梯,维护保养。

2、维保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需要完成6台电梯半月、月、季度、半年、年维护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同时完成日常维修及抢修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3、具体工作量可现场勘定。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元/年。

5、合同服务期限:#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须经#方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6、服务方式:半包。即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价格在1000元以内零配件。同时合同中含电梯年检费用也由中标方支付,并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投标方中标后必须提供原电梯品牌厂家授权。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投标方须具有上述型式电梯的省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许可证。独立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近三年类似的业绩。(提供2021年12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为公共场所电梯维保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对芜湖传媒 (略) 电梯进行一次彻底的检验排查并出具一份检测报告;

2、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盖公章):维保合同签订后,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当电梯发生其他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抢修。

3、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发出的重大活动通知后,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驾护航。

4、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免费更换正常使用损坏的所有零配件。并保证为招标方维修保养更换的零件/材料,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标准零件/材料且保证在电梯使用寿命期内能够提供原厂生产的维修零部件(提供原厂家证明文件)。

5、投标方应有足够的技术培训力量,每年应就电梯技术、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法规等方面对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投标方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和设备完好。

7、在作业过程中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8、投标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醒招标方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一切手续、资料等(年检费招标方支付)并保证电梯年检通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密封邮寄或送至芜湖传媒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53-#

地址: (略) (略) 41号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芜湖传媒中心

2024年12月4日

芜湖传媒 (略) 电梯维保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芜湖传媒 (略) 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芜湖传媒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41号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芜湖传媒 (略) ( (略) (略) (略) 41号)主楼2台箱式客运电梯、数字楼3台箱式客运电梯、食堂1台杂货电梯,维护保养。

2、维保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需要完成6台电梯半月、月、季度、半年、年维护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同时完成日常维修及抢修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3、具体工作量可现场勘定。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元/年。

5、合同服务期限:#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须经#方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6、服务方式:半包。即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价格在1000元以内零配件。同时合同中含电梯年检费用也由中标方支付,并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工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投标方中标后必须提供原电梯品牌厂家授权。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投标方须具有上述型式电梯的省级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许可证。独立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近三年类似的业绩。(提供2021年12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为公共场所电梯维保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对芜湖传媒 (略) 电梯进行一次彻底的检验排查并出具一份检测报告;

2、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盖公章):维保合同签订后,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当电梯发生其他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抢修。

3、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发出的重大活动通知后,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驾护航。

4、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免费更换正常使用损坏的所有零配件。并保证为招标方维修保养更换的零件/材料,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标准零件/材料且保证在电梯使用寿命期内能够提供原厂生产的维修零部件(提供原厂家证明文件)。

5、投标方应有足够的技术培训力量,每年应就电梯技术、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法规等方面对招标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投标方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和设备完好。

7、在作业过程中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8、投标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醒招标方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一切手续、资料等(年检费招标方支付)并保证电梯年检通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密封邮寄或送至芜湖传媒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53-#

地址: (略) (略) 41号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芜湖传媒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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