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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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4

项目概况

(略) (略) 大北 (略) 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大北 (略) 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略) 大北街 (略) 下辖有1 (略) ,社区工作者174人(其中:5份回餐)、辅助社工1人及残联专干13人,合计188人。为深入 (略) 工作者关心关爱举措,切实解决用餐保障工作,现通过政府采购形式, (略) 工作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午餐服务。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 (略) 工作者的安全用餐。

2.用餐人数:社区工作者174人(其中:5份回餐)、辅助社工1人及残联专干13人,合计188人。

3.餐费标准:按照每年每人不超过3750元,且每月每人不超过#的标准落实工作餐费。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本项目年预算为#.00元。

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主)。

5.服务地点: (略) 大北街 (略) 下辖1 (略) 及街 (略) 。

6.菜饭标准: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回民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

7.服务要求:专人对接助餐服务,确保准时供餐,且饭菜及服务质量达到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需承担一切损失。对于合理建议接受并在 48 小时内整改,每2个月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70%,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撤出。

二、服务要求

1.供餐要求:定点就餐或配餐的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有加工条 (略) 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2.就餐时间(午餐):11:30-12:30,供应商需提前10分钟按采购人要求,将午餐装盒送达至指定助餐地点(定点用餐除外),如用餐时间有变化,可根据#方需求合理调整。

3.食品质量要求:

3.1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2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3.3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3.4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5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3.6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4.菜饭要求:

4.1菜品要求: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和每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

4.2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及时调整食谱。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采购人满意。

4.3就餐人员中如有回民工作人员用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

5.食堂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供应商负责采购原材料。

5.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餐饮服务费标准和就餐人数提供原材料采购服务,做好成本核算。采购人有权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及消耗情况进行定期审核、不定期抽查。

5.3 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团队人员管理、食堂日常管理、餐厨设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品留样管理、防疫管理、垃圾分类等。

5.5食堂食品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强制性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检验制度,每日进行食品留样,并每月送检一次。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5.6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

5.7供应商应接受来自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卫生、工商、环保、安监等)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内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因供应商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罚款、整改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追责的权利。

5.8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6.质检要求:

6.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并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和追究责任。

6.2本项目食堂管理服务履行期间,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用餐满意率调查,餐饮服务民意调查满意率综合评定要在85%以上,如员工满意调查满意率低于85%,则将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低于规定的满意率,采购人有权解除食堂管理服务协议。

7.人员卫生要求: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街 (略) 有权监督检查。

8.环境卫生要求:

8.1地面、地沟:地面光洁,无油污,无杂物,无水迹,干燥不滑。地沟,每餐后,冲刷池,无污物。

8.2墙面:厨房光亮清洁,无水迹,无油污,不沾手。前厅无灰尘,无塔灰、无污物。

8.3屋项:干燥不潮湿,不变色,无熏迹,无污迹。

8. (略) :无杂物,无异物,无垃圾、无虫,设备和用具光洁明亮,物品码放整齐。

8. (略) :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无虫,设备和用具光洁明亮,无灰尘。

8.6库房:无虫、无鼠,无杂物,无垃圾、室温和通风良好,地面清洁干燥,货品摆放整齐。

8.7洗碗间:无异味、无垃圾、无剩余饭菜,无积压餐具和用具等待清洗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清洁,物品码放整齐。

9. (略) 理要求:

(略) 理专人负责,进行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清运。垃圾存放无异味、无漏液。

10.采购人有权撤换不合格人员。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换。

11.配送车辆及人员:

11.1配送车辆保证能够及时将午餐送达至指定助餐地点,保证午餐夏季不坏、冬季不凉,并且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成交供应商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略) 工作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四、原材料标准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2.面:小麦粉,面粉颜色正常,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所有蔬菜应农药残留不超标且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7.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级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五、其他要求

1.从业人员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食堂所有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制定食谱,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3.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4.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7日内为午餐配送投保公共责任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4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辽宁 (略) 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 (略) “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 (略) 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最后报价,按 (略) 理。)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大北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道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4

项目概况

(略) (略) 大北 (略) 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大北 (略) 工作者及辅助社工、残联专干工作用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略) 大北街 (略) 下辖有1 (略) ,社区工作者174人(其中:5份回餐)、辅助社工1人及残联专干13人,合计188人。为深入 (略) 工作者关心关爱举措,切实解决用餐保障工作,现通过政府采购形式, (略) 工作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午餐服务。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 (略) 工作者的安全用餐。

2.用餐人数:社区工作者174人(其中:5份回餐)、辅助社工1人及残联专干13人,合计188人。

3.餐费标准:按照每年每人不超过3750元,且每月每人不超过#的标准落实工作餐费。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本项目年预算为#.00元。

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主)。

5.服务地点: (略) 大北街 (略) 下辖1 (略) 及街 (略) 。

6.菜饭标准: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回民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

7.服务要求:专人对接助餐服务,确保准时供餐,且饭菜及服务质量达到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需承担一切损失。对于合理建议接受并在 48 小时内整改,每2个月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70%,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撤出。

二、服务要求

1.供餐要求:定点就餐或配餐的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有加工条 (略) 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2.就餐时间(午餐):11:30-12:30,供应商需提前10分钟按采购人要求,将午餐装盒送达至指定助餐地点(定点用餐除外),如用餐时间有变化,可根据#方需求合理调整。

3.食品质量要求:

3.1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2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3.3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3.4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5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3.6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4.菜饭要求:

4.1菜品要求: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每周二和每周四需提供酸奶或水果。

4.2午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及时调整食谱。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采购人满意。

4.3就餐人员中如有回民工作人员用餐,需提供清真正餐、风味小吃等。

5.食堂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供应商负责采购原材料。

5.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餐饮服务费标准和就餐人数提供原材料采购服务,做好成本核算。采购人有权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及消耗情况进行定期审核、不定期抽查。

5.3 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团队人员管理、食堂日常管理、餐厨设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品留样管理、防疫管理、垃圾分类等。

5.5食堂食品质量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强制性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检验制度,每日进行食品留样,并每月送检一次。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5.6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

5.7供应商应接受来自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卫生、工商、环保、安监等)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内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因供应商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罚款、整改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保留追责的权利。

5.8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6.质检要求:

6.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并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和追究责任。

6.2本项目食堂管理服务履行期间,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用餐满意率调查,餐饮服务民意调查满意率综合评定要在85%以上,如员工满意调查满意率低于85%,则将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低于规定的满意率,采购人有权解除食堂管理服务协议。

7.人员卫生要求: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街 (略) 有权监督检查。

8.环境卫生要求:

8.1地面、地沟:地面光洁,无油污,无杂物,无水迹,干燥不滑。地沟,每餐后,冲刷池,无污物。

8.2墙面:厨房光亮清洁,无水迹,无油污,不沾手。前厅无灰尘,无塔灰、无污物。

8.3屋项:干燥不潮湿,不变色,无熏迹,无污迹。

8. (略) :无杂物,无异物,无垃圾、无虫,设备和用具光洁明亮,物品码放整齐。

8. (略) :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无虫,设备和用具光洁明亮,无灰尘。

8.6库房:无虫、无鼠,无杂物,无垃圾、室温和通风良好,地面清洁干燥,货品摆放整齐。

8.7洗碗间:无异味、无垃圾、无剩余饭菜,无积压餐具和用具等待清洗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清洁,物品码放整齐。

9. (略) 理要求:

(略) 理专人负责,进行分类收集后,由供应商负责清运。垃圾存放无异味、无漏液。

10.采购人有权撤换不合格人员。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达不到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调换。

11.配送车辆及人员:

11.1配送车辆保证能够及时将午餐送达至指定助餐地点,保证午餐夏季不坏、冬季不凉,并且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成交供应商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全部责任。

3.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略) 工作者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四、原材料标准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2.面:小麦粉,面粉颜色正常,包装完好无破损。不能发霉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所有蔬菜应农药残留不超标且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

7.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级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9.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1.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五、其他要求

1.从业人员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食堂所有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制定食谱,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3.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4.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7日内为午餐配送投保公共责任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4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辽宁 (略) 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 (略) “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 (略) ,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 (略) 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最后报价,按 (略) 理。)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大北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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