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政法大学 (略) 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4GC028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略) 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需求:该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之日起20日历天内。
7.建设项目概况:新建3栋学生宿舍楼及配 (略) 、次入口、 (略) 等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亿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含) 以上职称,审核人员必须安排土建专业主审一人、安装专业主审一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土建和安装主审中的一人担任。以上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邮箱:*@*q.com)
方式:投标人可将本公告所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以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予获取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在邮箱正文里准确登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 (略) (弘毅楼6楼评标室)
3.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监督
若发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请向甘肃政法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3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93号1单元702室
联系人:严浩铭
联系电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 (略) 、甘肃省 (略) 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4年12月04日
甘肃政法大学 (略) 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4GC028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略) 校区3、4、5#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4.最高限价:40(万元)
5.采购需求:该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之日起20日历天内。
7.建设项目概况:新建3栋学生宿舍楼及配 (略) 、次入口、 (略) 等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亿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含) 以上职称,审核人员必须安排土建专业主审一人、安装专业主审一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土建和安装主审中的一人担任。以上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邮箱:*@*q.com)
方式:投标人可将本公告所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以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予获取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在邮箱正文里准确登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所提供的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 (略) (弘毅楼6楼评标室)
3.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监督
若发现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请向甘肃政法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31-*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3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93号1单元702室
联系人:严浩铭
联系电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 (略) 、甘肃省 (略) 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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