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二次
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JHZ-2024-T00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存放金额约*元,主要对其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
存放期限:按招标人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
本次招标中标银行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兴县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州 (略)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长兴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要提供);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复印件);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1002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 (略) 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在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10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招标关信息刊登在:
(略) 网 http://**: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丽华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州 (略)
地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72-*
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湖州 (略)
2024年12月04日
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JHZ-2024-T00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资金竞争性存放,存放金额约*元,主要对其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
存放期限:按招标人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
本次招标中标银行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兴县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州 (略)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长兴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要提供);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复印件);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1002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 (略) 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在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10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招标关信息刊登在:
(略) 网 http://**: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丽华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州 (略)
地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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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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