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震电图检查系统技术参数
(一)、产品性能用途介绍:
用于眩晕病症检查和前庭功能的相关科研。
(二)、技术参数
1、配备产品系统性能:
★1.1输入方式: 可以满足双红外摄像头、双眼四通道同步采集、存储及分析数据;
1.2视频图像分辨率:≤1mm;
1.3视频采样率:满足不少于60Hz所有测试;
1.4扫视频率:误差范围≤5%;
1.5跟踪频率:误差范围≤5%;
1.6视动频率:误差范围≤5%;
2、配套视动屏参数:
2.1视动屏结构:形状结构美观合理,圆弧形结构,视觉刺激要求任意点等距设计;
2.2视野:满足大视野,视角>90°;
2.3旋转:视动屏可以物理360度旋转;
2.4目标物:≥8个目标物;
3、配套视频眼罩参数:
3.1结构:采用双眼贯通式,遮光罩与眼罩一体式设计;
3.2视野:大视野,视角>90°;
3.3眼动采集:采用双红外摄像头,位置于眼睛的前下方,直接采集眼动视频图像;
4、系统检查功能:
4.1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可满足以下检查项目:
(1)自发性眼震检查;(2)变位性眼震检查;(3)转颈性眼震检查;(4)凝视性眼震检查;(5)位置性眼震检查;(6)扫视检查;(7)跟踪检查;(8)视动性眼震检查;(9)温度性眼震检查;
4.2科研软件模块
(1)记忆扫视检查;(2)动态视力检查;(3)凝视稳定性检查;(4)主观垂直线检查;(5)瞳孔测量检查;(6)新斯的明检查;(7)预扫视检查;(8)正记忆扫视检查;(9)反记忆扫视检查
5、配套软件功能:
5.1具有视 (略) 理技术: 可满足双眼影像显示、存储、回放,双眼眼动数据分析,资料可永久保存;
5.2具有防眼影技术:自动选 (略) 域;
5.3具有联合检索技术:任意组合检索或单独检索;
6、系统配置要求:
6.1配置计算机1套,打印机1套,视动屏1套,视频眼罩1套,电源适配器1套,温度刺激模块1套,应用软件包1套;
二、眩晕诊疗系统技术参数
★1.产品适用范围:产品适用于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患者的诊断与治疗(适用于三组半规管耳石症的诊断与复位治疗)
能够进行晕车、晕机、晕船、恐高以及非典型 BPPV 型耳石异位症的诊断与治疗,并有预装方案。
★2.具有两个独立控制并相互垂直的旋转轴和随旋转轴进行旋转的体位固定椅:两个旋转轴能够同时旋转,用以某些特殊诊疗方案的顺利完成。
3.头位运动检测
3.1、主轴:主 (略) 于水平方向
3.1.1、转动角度:不限,梯度1°,误差≤2°;
3.1.2、转速:数字输入,梯度 1°/s,范围0-180°/s,误差≤5%;
★3.1.3、加速度:数字输入,梯度0.5°/s2,最大180°/s2,误差≤5%;
3.2、辅轴:辅 (略) 于与主转动轴垂直方向
3.2.1、转动角度:不限,梯度1°,误差≤2°;
3.2.2、转速:数字输入,梯度 1°/s,范围0-180°/s,误差≤5%;
3.2.3、加速度:数字输入,梯度0.5°/s2,最大180°/s2,误差≤5%;
4、患者座椅:
4.1、不少于10道安全带,分别固定肩、背、胸、腹、大腿、小腿;
4.2、液压式安全杠;
4.3、最大载重不少于135KG;
4.4、最大患者身高不少于195CM;
★4.5、患者座椅四周无任何遮挡,诊疗中,病人一旦出现呕吐,喷射到任意位置的呕吐物,均能够在直视下被清洗或擦除掉,不遗留任何卫生死角。
5.指示灯:3 个双色指示灯,实时指示系统各部分状态。
6.头部位置:直立及前倾30°自由转换,无需另加头垫。
7. 眼罩功能:
★7.1、左右眼红外摄像头视频图像可左右眼任意切换。
7.2、双高分辨率、红外视频摄像头,自动定标;有固视抑制灯;
8.操作台:
8.1、计算机:i5 (略) 理器,内存不少于 4GB,硬盘不小于 1T,显存不小于4G。
8.2两台24寸液晶显示器,一台显示眼部视频;另一台显示电脑信息;
9. 软件:
9.1、预装正版WINDOWS 操作系统
9.2、预装有不少于30个诊断、治疗、检查方案;
9.3、所有方案可预览、修改、存档;
9.4、用户可自设诊断、治疗、检查方案;
9.5、诊断、治疗、检查的全部过程,包括患者基本信息,采用的运动模式,原始数据、视频、眼震曲线均可存档、调研、备份;
10.眼震曲线:
10.1、与运动轨迹(速度)、体位、耳蜗位置同步显示;
10.2、可自动分析慢相、快相速度,个数、频率,可显示打印对比图及各项数据、结论;
11. 运动控制:
11.1、角度模式,角度,方向、运行时间、加速度可输入;
11.2、摆动模式:控制转椅以一定的振幅、频率、次数摆动,振幅、频率、次数均可输入;
11.3、速度模式:控制转椅转动到一定速度再减速到静止,方向、加速度、最大速度、转动时间、减速度均可输入;
12.应急装置:
12.1、具有安全杠手动按钮;
12.2、具有主轴解锁手动开关;
12.3、具有辅轴断电自动解锁;
12.4、在操作台、诊疗台及电脑屏幕上都配备应急停止开关或键钮;
12.5、若应急停止运行后,或突然断电后,主轴应立刻锁定。
13.供电
13.1、电源要求:220V墙壁电源, 50HZ, 5000VA;
13.2、应配备整机UPS 电源,断电无墙壁电源供电条件下,维持整个诊疗系统正常工作至少30分钟。
★14.诊疗台边缘应设有自动感应触发开关,在设备正常转动时,如有外来物体进入 (略) 域,将启动触发开关,应使设备旋转轴立即停止转动。
15.使用寿命:≥7年。
★16.配置单
16.1主机:数量:1,尺寸:≤2.5 * 2 * 2(m);
16.2控制台
16.2.1微型计算机:数量:1,品牌电脑;
含: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基础版应用软件
16.2.2激光打印机:数量:1,主流机型;
16.2.3液晶显示器:数量:2,主流机型,≥23寸;
16.2.4不间断电源:数量:1,容量:≥3000VA/2400W;
16.3眼罩:数量:1,红外双摄,左右切换使用;
16.4眼罩海绵:数量:100只,厚度:≥1.5cm,可粘贴;
16.5头垫海绵:数量:50只,厚度:≥5cm,可粘贴;
16.6儿童座椅:数量:1,厚度:≥16cm;
16.7坐垫:数量:2,厚度分别为:≥8cm、≥4cm;
16.8头枕:数量:5;
本项目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