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项目唯一来源论证公示
我院拟采用唯一来源方式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项目,该项目已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项目
三、拟采购供应商及地址:广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好智造谷创新园C栋11层1101单位
四、采购内容:
我院拟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服务,含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人乳头瘤病毒HPV)(嘉兴科瑞迪HB-314C)一种仪器的单项联机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胃癌和肝早期诊断)(深圳新产业SATLARS T1)、红细胞寿命仪(浙江亿联康PF81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珠海丽珠试剂LEACL-600)等3种仪器的双向联机。
五、采用唯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为广州 (略) ,我院拟进行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仪器联机,为保证项目实施上线及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良好使用,现需向广州 (略) 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仪器联机服务。
六、论证结果: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 (略) YZB-ZD-026-01号文件《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自主采购的唯一来源规定, (略) 内唯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论证成员名单:陈江涛 曾雪兰 杨蓉。
八、联系方式
信息部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52-#
采购办联系电话:0752-#
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部/采购办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含公司证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相关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提异议或质疑必须实名,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略)
2024年12月04日
我院拟采用唯一来源方式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项目,该项目已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项目
三、拟采购供应商及地址:广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好智造谷创新园C栋11层1101单位
四、采购内容:
我院拟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仪器联机服务,含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人乳头瘤病毒HPV)(嘉兴科瑞迪HB-314C)一种仪器的单项联机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用于胃癌和肝早期诊断)(深圳新产业SATLARS T1)、红细胞寿命仪(浙江亿联康PF81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珠海丽珠试剂LEACL-600)等3种仪器的双向联机。
五、采用唯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为广州 (略) ,我院拟进行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仪器联机,为保证项目实施上线及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良好使用,现需向广州 (略) 采购临床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仪器联机服务。
六、论证结果: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 (略) YZB-ZD-026-01号文件《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自主采购的唯一来源规定, (略) 内唯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论证成员名单:陈江涛 曾雪兰 杨蓉。
八、联系方式
信息部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52-#
采购办联系电话:0752-#
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部/采购办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含公司证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相关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提异议或质疑必须实名,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略)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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