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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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嘉兴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06]15号)的文件精神,于2014年10月13日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 (略) 实施系统建设。2016年9月14日通过浙江省九部门的联合验收。为确保电子口岸信息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需要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更新维护以及操作培训。
拟就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
1.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复函》 (浙政办函[2006]15号)确定的唯一信息系统。
2.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由 (略) 开发, (略) 开发更有利于系统的稳定运行,可以确保提供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3.信息系统的服务器部署于 (略) 的服务器机房内,系统的源代码与数据库均由 (略) 掌握,此外系统各模块需定期升级或修改以适应海关监管要求,由 (略) 维保,有利于节约维保资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长城街22号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育才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乍浦 (略) 1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唐盼飞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3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嘉兴综合保税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维保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06]15号)的文件精神,于2014年10月13日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 (略) 实施系统建设。2016年9月14日通过浙江省九部门的联合验收。为确保电子口岸信息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需要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更新维护以及操作培训。
拟就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
1.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的复函》 (浙政办函[2006]15号)确定的唯一信息系统。
2.嘉兴综 (略) 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是由 (略) 开发, (略) 开发更有利于系统的稳定运行,可以确保提供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3.信息系统的服务器部署于 (略) 的服务器机房内,系统的源代码与数据库均由 (略) 掌握,此外系统各模块需定期升级或修改以适应海关监管要求,由 (略) 维保,有利于节约维保资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长城街22号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乍浦经 (略) ( (略) )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育才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乍浦 (略) 1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唐盼飞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3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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