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 (略) 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略)),采购人为 (略) 衡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略) 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为客户新建的15个水文数据采集点进行一次性技术调测,包含基础立杆的固定、太阳能板的安装测试、摄像头和水尺设备的安装和角度调测及参数调试、 (略) 络的搭建和VPN通道的建立,项目预算金额(略).6元(不含税);
1.2服务地点: (略) 某区县;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单位,成交份额100%;
1.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5工期: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新建的15个水文综合数据采集点位的技术调测及验收工作;
1.6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的不含税单价不可超过其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 |
1 | 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 | 元/项 | (略).6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服务人员3人,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4年9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询比文件发售联系人:李晓、宋皓飞,联系方式:(略)、(略)。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衡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昌明大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5号
邮编: (略) 邮编:(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陈加财、宋皓飞、李晓
电话:0318-(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略)839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2月4日
中国电信衡水分公司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 (略) 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略)),采购人为 (略) 衡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略) 2024年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为客户新建的15个水文数据采集点进行一次性技术调测,包含基础立杆的固定、太阳能板的安装测试、摄像头和水尺设备的安装和角度调测及参数调试、 (略) 络的搭建和VPN通道的建立,项目预算金额(略).6元(不含税);
1.2服务地点: (略) 某区县;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单位,成交份额100%;
1.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5工期: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新建的15个水文综合数据采集点位的技术调测及验收工作;
1.6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的不含税单价不可超过其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 |
1 | 河堤水文监测系统技术服务 | 元/项 | (略).6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服务人员3人,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4年9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当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询比文件发售联系人:李晓、宋皓飞,联系方式:(略)、(略)。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衡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昌明大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5号
邮编: (略) 邮编:(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陈加财、宋皓飞、李晓
电话:0318-(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略)839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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