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加工制作需求公示第1包招标公告
主副食加工制作需求公示第1包招标公告
主副食加工制作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加工制作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YSY-F3011
三、公示期限: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明细
厨师、面点师
1.日常保障40人左右的伙食。
2.1名厨师,主要负责制订每周食谱,每日早中晚三餐的加工制作,法定节假日组织1至2次会餐。有上级工作组时,负责招待餐的加工制作。
3.1名面点师,主要负责每日早中晚三餐主食的加工制作,中式、西式均会,并协助厨师做好食材切配。
4.1名顶班厨师,负责顶替正式厨师周末休班,确保伙食保障不间断。
5.厨师、面点师共同负责炊事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及操作间的环境卫生。
6.我单位每年按计划承接部分人员培训,全年不定期迎接上级工作组来访,以上两项预计约2个月,期间需增加厨师2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27.(略)元。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项目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 (略) 公告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段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监督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址下载附件主副食加工制作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加工制作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YSY-F3011
三、公示期限: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
四、采购需求:
(一)需求明细
厨师、面点师
1.日常保障40人左右的伙食。
2.1名厨师,主要负责制订每周食谱,每日早中晚三餐的加工制作,法定节假日组织1至2次会餐。有上级工作组时,负责招待餐的加工制作。
3.1名面点师,主要负责每日早中晚三餐主食的加工制作,中式、西式均会,并协助厨师做好食材切配。
4.1名顶班厨师,负责顶替正式厨师周末休班,确保伙食保障不间断。
5.厨师、面点师共同负责炊事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及操作间的环境卫生。
6.我单位每年按计划承接部分人员培训,全年不定期迎接上级工作组来访,以上两项预计约2个月,期间需增加厨师2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27.(略)元。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项目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 (略) 公告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段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监督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址下载附件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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