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军队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代编任务社会审价中介机构北京区域名录增补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承担军队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代编任务社会审价中介机 (略) 域名录增补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承担军队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代编任务社会审价中介机 (略) 域名录增补
二、项目概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2024年12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2月11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10-*)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海运仓大厦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4年12月04日
我单位拟对承担军队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代编任务社会审价中介机 (略) 域名录增补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承担军队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代编任务社会审价中介机 (略) 域名录增补
二、项目概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2024年12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2月11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10-*)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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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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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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