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啬园第十七届郁金香花展景点制作项目第二次
2024-12-04
建银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 (略)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25年啬园第十七届郁金香花展景点制作项目(第二次)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啬园第十七届郁金香花展景点制作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型:货物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和服务。
2.自2021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景点制作项目;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或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诚信履约的,采购人将拒绝其一年内南通 (略) 任何项目的投标。
六、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略) 狼 (略) (略) 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略)
代理机构:建银 (略)
联系人:薛女士、蒋先生
地址: (略) (略) (略) 1号建行南通分行
联系电话:(略) (略)
南通 (略)
2024年12月4日
2024-12-04
建银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 (略)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25年啬园第十七届郁金香花展景点制作项目(第二次)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啬园第十七届郁金香花展景点制作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型:货物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和服务。
2.自2021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景点制作项目;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或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诚信履约的,采购人将拒绝其一年内南通 (略) 任何项目的投标。
六、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略) 狼 (略) (略) 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略)
代理机构:建银 (略)
联系人:薛女士、蒋先生
地址: (略) (略) (略) 1号建行南通分行
联系电话:(略) (略)
南通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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