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略) (略) (略) 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标的名称: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由自动细胞收获仪、纸片染色一体机、自动细胞显微图像扫描系统、染色体分析软件等设备设施组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指出要加大政府采购等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首台套等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4]21号)也明确提出:支持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装备、材料、软件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鼓励国有投资项目使用首台(套)产品,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对采购金额在规定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支持依法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优先采用。
《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结果公示》于2023年11月发布,杭州 (略) 的“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被认定为“国际首台(套)”装备(仅3家企业获得国际首台(套)认定,德适生物是唯一的医疗行业代表)。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 (略) 采购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东湖 (略) 609号1幢1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吴旭东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2.8 M)
(略) (略) (略) 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标的名称: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由自动细胞收获仪、纸片染色一体机、自动细胞显微图像扫描系统、染色体分析软件等设备设施组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指出要加大政府采购等支持力度。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首台套等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4]21号)也明确提出:支持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装备、材料、软件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鼓励国有投资项目使用首台(套)产品,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对采购金额在规定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支持依法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优先采用。
《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结果公示》于2023年11月发布,杭州 (略) 的“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被认定为“国际首台(套)”装备(仅3家企业获得国际首台(套)认定,德适生物是唯一的医疗行业代表)。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 (略) 采购细胞遗传疾病影像数据捕获与全自动分析诊断系统。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东湖 (略) 609号1幢1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吴旭东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5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0571-#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2.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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