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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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6: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预算金额 ¥44.(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琪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略)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昌华永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琪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HYT-020

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七)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及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为判定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在规定的时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8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昌华永泰 (略)             

地 址: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联系方式:孙琪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6: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预算金额 ¥44.(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琪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28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略)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昌华永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琪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HYT-020

项目名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七)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及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为判定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在规定的时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北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8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昌华永泰 (略)             

地 址: (略) 滨 (略) 华苑 (略) (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2-602            

联系方式:孙琪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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