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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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示函

  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 (略) 提示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将本部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 (略) 场竞争。

  二、要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

  在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方面,应尊重和保障招标人自主权。

  在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方面,应落实 (略) 场准入条件。

  在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等方面,应平等对待 (略) 、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

  在定标流程方面,应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定标权,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

  在信用评价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可以通过制定实施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经营主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但应当平等对待 (略) 、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

  在监管和服务方面,应平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参与。

  在保证金管理方面,不得制定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限定缴纳保证金形式等不合理政策措施。

  三、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 (略) 场竞争,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4日

  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 (略) 提示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将本部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 (略) 场竞争。

  二、要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

  在组织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方面,应尊重和保障招标人自主权。

  在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方面,应落实 (略) 场准入条件。

  在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等方面,应平等对待 (略) 、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

  在定标流程方面,应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定标权,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

  在信用评价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可以通过制定实施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经营主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但应当平等对待 (略) 、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依法保障经营主体自主权。

  在监管和服务方面,应平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参与。

  在保证金管理方面,不得制定限制招标人依法收取保证金、限定缴纳保证金形式等不合理政策措施。

  三、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 (略) 场竞争,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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