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略) 广元分公司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DXCG-SCDX-GYXB2423),采购人为 (略) 广元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略) 广元分公司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54.*万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剑阁县汉阳镇新街38号临街办公楼,房屋主体结构不满足安全要求,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存在较大隐患。本项目包含建筑物拆除和房屋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成交供应商为1人,成交份额100%。
1.2.3质量要求:★合格★(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2.1.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1.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2.1.2.3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资格:
2.1.3.1企业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1.3.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2.1.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1.3.4特种作业施工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1人、 (略) 作业证1人。
2.1.4有效业绩: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建筑工程或房屋加固类似有效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EPC总承包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工程设计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元,且工程施工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5万元。
2.1.5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服务的单位。
注: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2.1.1的要求;2.1.4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业绩的合计;应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原则分别满足2.1.2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各项内容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服务的单位须满足2.1.3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 被纳入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 (略) 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1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的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采 (略) (http:///)、(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广元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东 (略) 二段电信大楼
邮 编:*
联 系 人:解老师
电 话:*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89号西环广场4栋11层
邮 编:*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李玮、胡文丽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同时发送异议接收邮箱:*@*q.com。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 (略)
2024年12月4日
本询比项目为 (略) 广元分公司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DXCG-SCDX-GYXB2423),采购人为 (略) 广元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略) 广元分公司2024年剑阁县汉阳镇自有房屋隐患整治总承包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54.*万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略) 剑阁县汉阳镇新街38号临街办公楼,房屋主体结构不满足安全要求,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存在较大隐患。本项目包含建筑物拆除和房屋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成交供应商为1人,成交份额100%。
1.2.3质量要求:★合格★(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2.1.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1.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2.1.2.3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3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资格:
2.1.3.1企业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1.3.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2.1.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1.3.4特种作业施工人员2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具备低压电工作业证1人、 (略) 作业证1人。
2.1.4有效业绩: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建筑工程或房屋加固类似有效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EPC总承包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工程设计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元,且工程施工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5万元。
2.1.5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服务的单位。
注: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2.1.1的要求;2.1.4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业绩的合计;应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原则分别满足2.1.2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各项内容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服务的单位须满足2.1.3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 被纳入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 (略) 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1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的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采 (略) (http:///)、(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广元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东 (略) 二段电信大楼
邮 编:*
联 系 人:解老师
电 话:*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89号西环广场4栋11层
邮 编:*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李玮、胡文丽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同时发送异议接收邮箱:*@*q.com。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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