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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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的公示

其它公示
关于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关于山东 (略) 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

依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可不予公开。

2024年12月2日在山东 (略) 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山东 (略) 主持召开了《山东 (略) 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要求。

1.项目已建设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购置主要耗能设备燃气锅炉、制冷压缩机机组、双螺旋速冻机、 (略) 理站等配套设施等,达产后达到年屠宰#头生猪的生产能力。

项目一期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已建设完成;二期2条高温肉制品加工生产线、2条低温肉制品加工生产线、2条调理肉制品生产线、2条中式酱卤类肉制品生产线暂未建设,后续二期建设完成后单独进行节能验收。经现场查验,已建成一期项目未发生变化。

2.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和天然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的要求。

5.能效水平:项目产值#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项目万元产值能耗为0.03tce/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8tce/万元。

6.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57.61tce(当量值),5053.53tce(等价值),低于该项目扣除未建设生产线能源消费量为3536.99tce(当量值),4895.39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

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节能验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山东 (略) 厂长,李士华:#。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山东省/ (略) /莒南县

备注:

,山东
其它公示
关于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关于山东 (略) 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

依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在项目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项目节能审查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可不予公开。

2024年12月2日在山东 (略) 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山东 (略) 主持召开了《山东 (略) 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要求。

1.项目已建设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购置主要耗能设备燃气锅炉、制冷压缩机机组、双螺旋速冻机、 (略) 理站等配套设施等,达产后达到年屠宰#头生猪的生产能力。

项目一期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已建设完成;二期2条高温肉制品加工生产线、2条低温肉制品加工生产线、2条调理肉制品生产线、2条中式酱卤类肉制品生产线暂未建设,后续二期建设完成后单独进行节能验收。经现场查验,已建成一期项目未发生变化。

2.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承诺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和天然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的要求。

5.能效水平:项目产值#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项目万元产值能耗为0.03tce/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8tce/万元。

6.能源消费量: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57.61tce(当量值),5053.53tce(等价值),低于该项目扣除未建设生产线能源消费量为3536.99tce(当量值),4895.39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

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节能验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山东 (略) 厂长,李士华:#。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地点:山东省/ (略) /莒南县

备注: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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