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
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JSZC-#-JSCG-G2024-00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CG-G2024-0052
项目名称: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清单中前三个)。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30)前。
2、2024年12月1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沛县沛城 (略) 18号
联系人:郭传彬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磊
电话:025-#
项目概况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JSZC-#-JSCG-G2024-005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CG-G2024-0052
项目名称: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
(略) 供应室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清单中前三个)。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2024-12-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30)前。
2、2024年12月1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2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沛县沛城 (略) 18号
联系人:郭传彬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采购国际招标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磊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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