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徐州市贾汪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JSZC-#-ZJZB-C2024-02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JZB-C2024-0204
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开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根据有关数据及数据库资料,进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制图及报告编制;编撰出版《 (略) 土壤志》、编撰印刷《 (略) 土种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 (略) 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02_第四开标室(贾汪)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梁剑飞、柴小皊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6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略)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JSZC-#-ZJZB-C2024-02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JZB-C2024-0204
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开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根据有关数据及数据库资料,进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制图及报告编制;编撰出版《 (略) 土壤志》、编撰印刷《 (略) 土种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 (略) (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 (略) 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12-1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02_第四开标室(贾汪)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梁剑飞、柴小皊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6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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