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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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发布时间:2024-12-05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梅山第一小学委托,就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在江苏 (略) 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L-HWCS-#

项目名称: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15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毕交付#方验收。

采购内容: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主要包括智能黑板、电脑、路由器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开始时间至开标前的查询截图)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将:(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2)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后,一并发送至邮箱:*@*63.com,并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该邮箱内所收取的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告意向单位缴费事宜,并发送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正本签字盖章扫描件PDF形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六、其他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须提供报名开始时间至开标前下载的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梅山第一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发布时间:2024-12-05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梅山第一小学委托,就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在江苏 (略) 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L-HWCS-#

项目名称: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15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毕交付#方验收。

采购内容:南京市梅山第一小学网络机房物品采购,主要包括智能黑板、电脑、路由器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开始时间至开标前的查询截图)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将:(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2)加盖公章的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3)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后,一并发送至邮箱:*@*63.com,并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该邮箱内所收取的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告意向单位缴费事宜,并发送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正本签字盖章扫描件PDF形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六、其他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须提供报名开始时间至开标前下载的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梅山第一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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