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机关食堂耗材采购公告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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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机关食堂耗材采购公告2次

(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

3.项目预算金额:所有食堂耗材据实结算

4.采购品牌设定范围: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

三、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服务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须真实、合法、有效,投标单位应当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及重量等参数均与产品国家规范要求相符合,至少应满足或高于本采购公告所列要求。中标单位应在开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方签定正式采购合同,超过48小时未签订合同的,招标方视其为放弃投标;采购方顺延确定另外投标单位中标签约。合同签定后,招标单位将通过徽采商城下单耗材产品,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需求,请做好产品上架、供应、安装等工作。

3. 投标报价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机关食堂耗材(见附件1)。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标书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代理投标事项

1.标书制作标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准备投标文件一份(密封)。

2.标书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1日9时,标书邮寄递交(电话或短信报备)或当面递交。

3.投标地址: (略) (略) (略) 51号友谊大厦701。

4.联 系 人:徐 帅,电话:#

5.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被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开标及评审方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

2.开标地点: (略) (略) 51号友谊大厦。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4.联系人:徐 帅,电话:#

5.评标组成机构: (略) (略) (略) 会 (略) 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6.评标标准:根据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在有效投标文件中选取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综合报价=(1至20号报价之和)*33%+(21至40号报价之和)*25%+(41至60号报价之和)*17%+(61号至77号报价之和)*25%。

六、合同为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未列入本标的范围内的其他零星耗材,#方可根据需要由中标单位提供。

七、本次招标未尽事宜请咨询招标联系人。


附件1: (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报价明细表.xlsx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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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

3.项目预算金额:所有食堂耗材据实结算

4.采购品牌设定范围: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不良记录。

三、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服务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须真实、合法、有效,投标单位应当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及重量等参数均与产品国家规范要求相符合,至少应满足或高于本采购公告所列要求。中标单位应在开标后48小时内与采购方签定正式采购合同,超过48小时未签订合同的,招标方视其为放弃投标;采购方顺延确定另外投标单位中标签约。合同签定后,招标单位将通过徽采商城下单耗材产品,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需求,请做好产品上架、供应、安装等工作。

3. 投标报价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机关食堂耗材(见附件1)。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标书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代理投标事项

1.标书制作标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准备投标文件一份(密封)。

2.标书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1日9时,标书邮寄递交(电话或短信报备)或当面递交。

3.投标地址: (略) (略) (略) 51号友谊大厦701。

4.联 系 人:徐 帅,电话:#

5.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被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五、开标及评审方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

2.开标地点: (略) (略) 51号友谊大厦。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4.联系人:徐 帅,电话:#

5.评标组成机构: (略) (略) (略) 会 (略) 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6.评标标准:根据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在有效投标文件中选取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综合报价=(1至20号报价之和)*33%+(21至40号报价之和)*25%+(41至60号报价之和)*17%+(61号至77号报价之和)*25%。

六、合同为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未列入本标的范围内的其他零星耗材,#方可根据需要由中标单位提供。

七、本次招标未尽事宜请咨询招标联系人。


附件1: (略) (略) 机关食堂耗材报价明细表.xlsx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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