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厦门市税务局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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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厦门市税务局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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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

1项

(略).01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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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一览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工程名称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

2

施工地点

(略)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3

采购项目内容

及承包范围

主要包括范围内天花板、墙体拆除工程、修复装饰,吊顶门窗改造, (略) 改造、 (略) ,空调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工位铺设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5

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6

成交供应商式

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7

踏勘现场

踏勘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略)

2项目概述

对鹭滨大厦十楼、十一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大数据管理中心、智慧教室和集舆情监控中心、视频音频拍 (略) 和剪辑工作室、纳税人学堂直播间、网络课程录播室为一体的融媒体中心。工程位于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十楼、十一楼。

3磋商文件附件

3.1本项目提供以下附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附件1:工程量清单。

3.1.2附件2:施工图纸。

3.2清单内容与图纸内容不一致时,以图纸内容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应施工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及现场踏勘结果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遗漏项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遗漏项目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除采购人提出变更外,不再调整合同金额,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该因素,总价风险包干。

3.3若磋商文件的内容与附件的内容发生冲突,则以磋商文件的内容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体现的内容,若施工图纸有体现,则以施工图纸的内容解释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映施工量,故图纸未体现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有体现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实际施工中若未发生,则未发生部分不予结算。

4技术标准和要求

4.1质量要求

4.1.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

4.1.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

4.1.3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采购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4.1.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4.2安全文明施工

4.2.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 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2.2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购人不得要求成交供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4.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4.2.4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人员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

4.2.5施工安全的一切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2.6需成交供应商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4.2.7因施工地点位于办公楼内,施工方需注意噪音、施工场地卫生问题,保持施工场地符合安全管理标准,各类标识、标志齐全,配置齐全提醒警示标志。

4.3技术标准和要求

4.3.1本工程室内选用的防火、防潮、防腐、防爆材料,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相同的材料样板,并同各类材料合格证书、环保防火性能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后进行封样,并据此验收。

4.3.2地面:按设计要求,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防火要求的需要提交相关合法有效机构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书。

4.3.3吊顶:微孔铝扣板集成吊顶板设计图为准。

4.3.4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略)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略)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

《建筑施工组织设 计规范》GB/T (略)-2009

《 (略) 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4.4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4.4.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需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略) 络图),每月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4.4.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在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给予批复。

4.4.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本项目其他专业施工队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充分考虑专业施工的工程特点及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由此带来的工序改变或措施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4.4.4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其它要求:①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安排,并根据发包人需要做出进一步深度计划。②配合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的进度信息管理。

4.5试验和检验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对供应方提供的材料如需专业检测的,相关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4.6其他要求

4.6.1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6.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

4.6.3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采购方其他事宜,未经发包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外扩散。

4.6.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采购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4.6.5环境保护要求:供应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

4.6.6文明施工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6.7在工程移交之前,供应商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4.6.8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4.6.9供应商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10本工程所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推荐以下品牌,供应商应选用下表品牌范围内产品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主要材料品牌,提供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由成交供应商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采购人按规定验证其规格、标准、质量均能满足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特殊要求

推荐品牌

品牌一

品牌二

品牌三

品牌四

一、智慧型培训教室主要施工材料

1

石膏板造型吊顶

按设计要求

可耐福

龙牌

正洋

2

艺术铝方通吊顶

按设计要求

乐思龙

金霸建材

迪高

3

吊顶基架

按设计要求

欧(略)

龙建

龙牌

4

顶部吸音(铝方通顶部)

按设计要求

乐思龙

金霸建材

迪高

5

顶部吸音基架

按设计要求

福海

兔宝宝

正洋

6

涂料

按设计要求

三棵树

立邦

华润

7

墙面基架

按设计要求

福海

兔宝宝

正洋

8

造型墙面板

按设计要求

速易居

鼎美

正洋

9

电动智能遥控吸音窗帘

按设计要求

社亚

尚飞

东装

10

双开木制门

按设计要求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11

地毯

按设计要求

山花

海马

东升

12

讲台地面加高

按设计要求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13

开关、插座面板

按设计要求

西门子

罗格朗

施耐德

14

配电箱

按设计要求

德利西

正泰

森达电气

15

JDG钢管

按设计要求

申捷

鹏正

百利特

16

PVC管

按设计要求

联塑

伟星

亚通

17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上海熊猫

远东

南平太阳

18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线缆材料)

按设计要求

飞讯

西门子

德瑞佳

19

音频线缆

按设计要求

秋叶原

远东

威讯

20

灯具

按设计要求

上海.欧普

雷士照明

佛山照明

21

地插

按设计要求

西蒙

罗格朗

施耐德

二、融媒体中心主要施工材料

1

观察窗

按设计要求

太钢

宝新

宝钢

2

天花-1(演播室、仓库)

按设计要求

福耀

南玻

台玻

3

天花-2(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多乐士(Dulux)

立邦(NIPPON)

三棵树

4

天花-3(舆情监控中心)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5

天花-4(4K后期非 (略) )

按设计要求

法狮盾

汉鼎

雅丽泰

6

天花-5(导播室)

按设计要求

泰山

龙牌

可耐福

7

墙面隔音夹层(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阿姆斯壮

龙牌

园翌

8

墙面饰面1(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9

墙面饰面2(其余功能室)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0

墙面饰面3(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多乐士(Dulux)

立邦(NIPPON)

三棵树

11

(略) 理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2

门-1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3

门-2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4

箱体制作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5

影视地胶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得嘉 、丽洁 、琼华

16

影视漆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7

新建隔墙1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8

门槛石

按设计要求

泰山

龙建

龙牌

19

造型灯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20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上海熊猫

远东

南平太阳

21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线缆材料)

按设计要求

飞讯

西门子

德瑞佳

说明:

1、以上材料进场前必须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材料进场必须办理报验手续(经过采购人、监理的验收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地使用,并提供品质检测报告);

2、液状材料包装要求:一次性塑料桶、铁桶,并提供购物发票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

3、成交供应商施工时须严格按照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品牌选用,不得擅自更改,确须调整的,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方可进行。

5人员要求

5.1★本工程项目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略)级或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5.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职称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3其他项目管理岗位配置合理科学,项目管理岗位配置包括: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进行相应上岗前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注:除安全员外,其他的岗位证书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

5.4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6.2统一踏勘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时。

6.3踏勘集合地点: (略)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6.4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略)。

6.5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6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工期要求

7.1自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7.2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略) 罚。

7.3实际施工中,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之内)影响工期时,采购人不作现场签证,磋商供应商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一周内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停工累计4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同意顺延的。

8竣工验收要求

8.1总体要求

验收名称

验收要求

第1次验收

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施工,经监理单位预验收后,组织需求部门进行验收。

第2次验收

施工方经第1次验收整改存在问题不足后,进行竣工验收。

8.2具体要求

8.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应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8.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2.3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8.3验收标准

8.3.1以本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标准、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并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环境符合性报告;

8.3.2施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提供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施工图中提供的相关参数及要求。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赔偿造成损失,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3.3成交供应商在相关材料货物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成交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按要求验收。采购人可要求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3.4供应商保证按自身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标准及要求的产品。提供的材料、产品为全新的、原厂生产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8.3.5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并更换产品及配件。所有货物在进场安装前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安装。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接到买方通知7天内需派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并现场演示其功能说明等。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安装具体地点应得到采购人的确定后方可安装,或依照采购人审定确认的安装方案进行安装。

8.3.6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3.7执行的标准及要求:谈判文件的规定;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土建、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等专业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且来源渠道合法,质量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标准及要求。设备及配件标识通俗易懂,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若发现所供设备非原厂生产或非全新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原厂生产或全新产品,成交供应商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9磋商响应要求

9.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

9.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根据本章要求及评分条款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3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供应商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9.4供应商应根据本章要求和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成交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9.5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9.6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9.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9.8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成交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9.9供应商应明确其磋商响应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0商务响应要求

10.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10.2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其近年来承包的工程的获奖情况证明。

10.3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其近年来的资信、认证、信誉情况等证明。

10.4首次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磋商书、报价一览表、工程报价书、施工组织方案、项目管理人员、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11保修责任

11.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11.2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具体的工程维保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1.3本项目整体工程保修期不少于二年,隐蔽工程及防水保修不少于五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修理费用。

11.4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响应并及 (略) 理。若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保修责任,或故意拖延,或因故无法按时完成,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经采购人审核后,从成交供应商保修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向成交供应商追偿,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安全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5在保修期内凡由于产品质量、安装施工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6如非成交供应商责任需要维修的,成交供应商予以维修,只收取材料费。

11.7保修期间的安全施工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三节 报价要求

12报价要求

12.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完全响应,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12.2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了解拟响应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上述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2.3本工程由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磋商文件、澄清(答疑)、修改纪要(函件)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规范》等要求,参照现行福建省、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或依据企业定额,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编制的施工方案, (略) 场价格及供应商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报价,但其报价不得明显低于供应商的个别成本价。

1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

12.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供应商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12.6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磋商文件、图纸等有关条款。

12.7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首次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报价书内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出现某项综合单价或合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报价。

12.8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9除非采购人通过补充、答疑、澄清等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

12.10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控制价,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2.11成交单价的确认。

12.11.1供应商成交后,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报价书的基础上,参照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其最后报价调整的工程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11.2磋商总报价为整个项目施工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主、辅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用、人工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检验、劳保、税金、验收费用、风险、利润、保修相关服务等一切费用。

12.11.3如发生第四章合同条款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采购人均有权直接从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12.11.4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外运费用,采购人在本采购工程的预算价中已综合考虑该因素,该部分造价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做调整。

12.11.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专用条款中涉及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实行项目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再调整。

11

(1)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现行有关规定;

(3) 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磋商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13付款方式

12

13.1合同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合同价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

13.2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13.3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采购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结算,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造价结算价97%的工程款。

13.4第三次付款: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总体保修期满后,采购人使用无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保修金。

13.5成交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维保的,扣除所有工程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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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装修(修缮)合同

(工程类)

(略)方:国 (略) (略) (略)

(略)方:

合同编号:XMSW-CG-ZC202XXXX

签订地点: (略) (略)

国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略)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确定公司(以下简称:“(略)方”)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略)

工程内容:(略)方根据(略)方要求,组织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和图纸

3.合同工期

工期为:xx日历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及付款

5.1.金额(大写):整元(人民币);¥:元,述价款为含税价。

5.2.(略)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5.3.合同签订后,在(略)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5.4.项目验收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略)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结算并按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97%的工程款,(略)方应在(略)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5.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保修期满(略)年后,(略)方使用无质量问题时,(略)方可向采购人申请,(略)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质保金。

6.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6.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⑴本合同协议书;⑵成交通知书;⑶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图纸(含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10)本工程磋商文件(含澄清、答疑、修改、补遗);(11)合同履行中,(略)方(略)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6.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6.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阿拉伯数字语言文字。

6.2.2.适用法律和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福建省、 (略)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6.2.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福建省、 (略) 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的,(略)方应立即通知(略)方及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拟采用相应标准(如(略)方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等)、规范或指令及需要的理由和时间。由(略)方与(略)方、监理工程师、 (略) 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执行更严格的标准或规范,仍无法确定的,由(略)方选择适用。

7.图纸

7.1.(略)方向(略)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图(略)套(电子版,未包含竣工图使用的图纸)。(略)方需要增加或打印施工图套数,与(略)方联系解决,费用由(略)方支付。

7.2.(略)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略)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外扩散。

7.3.现场代表

7.3.1.(略)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称(职务):

7.3.2.(略)方赋予(略)方代表的职权:负责本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7.3.3.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7.3.4.监理单位的名称:

7.3.5.监理工程师姓名:

7.3.6.监理工程师职责:在(略)方委托的范围内负责本工程监理事项。

7.3.7.(略)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称(职务):

7.3.8.(略)方赋予(略)方代表的职权:负责本合同履行,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8.双方职责

8.1.(略)方的工作及责任

8.1.1.提供施工场地;向(略)方提供在本施工场地内的水、电源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略)方承担;

8.1.2.负 (略) 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8.1.3.(略)方代表应负责合同履行,向(略)方说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略) 同时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及工程款等进行监督和审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和其它事宜。

8.2.(略)方的工作及责任

8.2.1.按期提供计划、报表并参加现场会议:每月提交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每周六提供下周工程进度计划表;进场后3日内提 (略) 络计划表;参加(略)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及现场例会,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略)方书面审定。

8.2.2.指派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为(略)方驻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略)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规范施工,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工程管理资格,是(略)方合法雇员,并办理了相关职业保险。项目经理在为(略)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视为(略)方行为。

(略)方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略)方,并征得(略)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资格,继续履行本款约定的职责。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略)方有权书面通知(略)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略)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资格的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略)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2.3.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要求。

8.2.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对工程质量的规范要求,达到(略)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8.2.5.落实相关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管理的规范要求,遵守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于(略)方原因导致的罚款、第三方索赔,(略)方自 (略) 理并承担费用和赔偿责任。

8.2.6.(略)方须在要求(略)方支付每期合同款时,在接到(略)方开具发票通知后,向(略)方开具本次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略)(略)双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略) 代开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适用于(略)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略)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略)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7个自然日(原则上不超过20个自然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略)方。

8.2.7.(略)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略)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略)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须向(略)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2.7.1.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8.2.7.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8.2.7.3.发票信息错误的;

8.2.7.4.因(略)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如(略)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略)方承担由此对(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8.落实相关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措施的规范要求,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负责照管施工相关材料、设备,在(略)方负责照管期间,因(略)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设备损坏的,由(略)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因(略)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的成品保护费由(略)方承担。

8.2.9.落实相关对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规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承担因(略)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2.10.施工中未经(略)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拆改需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在拆改前取得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证明及时书面通知(略)方。

8.2.11.负责办理各种施工所必须的证件、批件(例如:施工许可证、公安验收、消防备案手续)。

8.2.12.如(略)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度及规范、本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或未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结构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导致与房产相关权利人、房产所在建筑物及周边相关权利人等第三方纠纷的,(略)方应积 (略) 理与第三方的纠纷及诉讼,承担相关民事、行政责任和费用,并防止相关纠纷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8.2.13.如(略)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度及规范、本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导致与房产相关权利人、房产所在建筑物及周边相关权利人等第三方纠纷,造成(略)方物品或设施损坏、工期延误、向第三方赔偿、承担行政罚款和诉讼费用等经济损失的,(略)方负责修理、返工、改建及赔偿损失;如造成(略)方声誉损失的,(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略)方的承诺

9.1.(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本工程。(略)方必须说明本工程劳务队(略)的来源、在建装修项目,并保证农忙季节正常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略)方应确保施工人员为(略)方的合法雇员,并办理了相关职业保险、证件、许可等。(略)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并及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略)方施工人员在为(略)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视为(略)方行为,非因(略)方原因而受到的人身伤害由(略)方承担全部责任。(略)方不得因与施工人员之间的纠纷影响为(略)方提供服务。对于(略)方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施工人员,一经(略)方提出,(略)方应立即予以更换。如发现有转包、或未经(略)方认可的分包及(略)方施工人员不符合本款要求、临时拼凑施工队(略)进行施工的情况,(略)方有权利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略)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略)方全部承担。

9.2.组织管理:(略)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每周现场办公不得少于5 天,并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否则每少一天扣减工程款1000 元,并扣减该项目后评价得分,同时视情况暂停未来1-6月的工程项目被邀请资格,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9.3.(略)方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持稳定,(略)方在响应文件中拟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略)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换一人扣减工程款(略)元。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略)方有权随时要求(略)方更换。

9.4.(略)方务必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必须详细阅读施工图纸,结合相应的施工规范,制定出详细科学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略)方认可后认真组织施工。

10.进度计划

10.1.(略)方按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0.2.(略)方代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略)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之日起七日内,出具书面批准意见。

11.工期调整

11.1.工程延期。(略)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内向(略)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略)方代表在5日内答复(略)方,(略)方代表书面同意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略)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略)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1.2.暂停施工。(略)方代表在确认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略)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 (略) 理意见。(略)方按(略)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实施(略) (略) 理意见后并向(略)方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略)方、监理方批准后继续施工。(略)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 (略) 理意见,或收到(略)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略)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略)方,由(略)方承担相应责任;停工责任在(略)方,由(略)方承担责任。

11.3.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略)方、监理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1.3.2.一周内,非(略)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

11.3.3.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略)方施工无法进行;

11.3.4.不可抗力;

11.3.5.(略)方代表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1.3.6.(略)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时间向(略)方提出报告。(略)方未及时提出报告或逾期提出报告,(略)方不予认可。(略)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略)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11.3.7.因(略)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4.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无)

11.4.0.1.(略)方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及赶工费用的承担:(无)

12.(略)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

12.1.所有的装饰材料均由(略)方采购,其中(略)方材料清单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按照(略)方材料清单要求进行采购,并且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允许使用的中档以上产品。

12.2.(略)方购买的主要材料包括公安部门及(略)方要求的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厂址、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等资料,并提供样品报送(略)方及监理方,供(略)方及监理方认质、认价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略)方书面认可,不可投入使用;

12.3.(略)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需要的材料设备,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内通知(略)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2.4.(略)方需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略)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12.5.(略)方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略)方有权责令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并且工期不顺延。

12.5.1.第十七条采购文件中的暂定价格部分:须由(略)方现场人员、监理、设计单位共同选定并进行价格认定,其材料样品或样本、主材须送交(略)方并由(略)方代表、监理认定并共同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

13.设计变更

13.1.施工中(略)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略)方,(略)方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否则,(略)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单项工程价款,以实结算,工期相应调整。

13.2.施工中(略)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略)方、设计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略)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质量问题、(略)方损失、第三方损失、行政责任等,由(略)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13.3.所有现场签证、变更、技术核定及支付进度工程款工程量的确认,均须经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略)方驻工地代表签字认可。

14.确定变更的流程

14.1.本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材料变更等;

14.2.(略)方对设计、工程量和材料等变更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略)方;(略)方收到变更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略)方提交变更报告的完整资料;

14.3.(略)方收到(略)方提交的变更报告之日起5日内予以签字确认;(略)方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变更报告从送达(略)方之日起5日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质量检查和返工

15.1.(略)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略)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 (略) 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略)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15.2.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略)方承担,不予顺延工期;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略)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3.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略)方代表可要求(略)方无条件返工,(略)方应按(略)方代表要求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责任由(略)方承担。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略)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16.2.质量评定部门:(略)方、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略)方自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略)方代表。通知包括(略)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略)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略)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略)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7.2.(略)方收到(略)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申请通知后,48小时内需组织验收,48小时内的具体验收时间由(略)(略)双方协商而定。

17.3.(略)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验收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略)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参加验收,(略)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略)方应认可验收记录。

17.4.(略)方应在验收后48小时内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略)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略)方代表已经批准,(略)方可继续施工。

17.5.无论(略)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略)方应积极配合。(略)方可要求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略)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略)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

18.第二十三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8.1.合同价款形式:本合同价款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拆除费、垃圾清运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以及有关协调服务费等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办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证、公安验收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等所有证件、批件的全部费用。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以及(略)方供应材料范围内,价款不会因人工费、物价的波动而调整。

18.2.调整部分:1、如(略)方投标时的预算书与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约定内容不符的,以(略)方发送的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略)方预算书中漏计的和少算的内容不作为变更依据;2、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约定的内容中未施工部分在决算审计时扣除;3、因非(略)方原因发生的工程设计、工程量、材料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以最终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18.3.合同价款补充解释:(略)方拿到图纸并在项目现场踏勘时未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图纸设计意图,施工图纸中有示意但描述不全面的工程项目,应以国家相关规范施工,其费用已计入固定价范围,不再进行签证调整变更。

19.工程履约保证金(无)

20.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0.1.(略)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工程验收后7日内(略)方应提交工程量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略)方按国家和地方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略)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

21.2.(略)方代表收到(略)方送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于10日内组织验收;因故未能及时组织验收的,(略)方需及时告知(略)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21.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略)方应发出指示,要求(略)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略)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条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略)方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略)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

21.4.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签署验收文件。双方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略)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略)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22.竣工结算

22.1.(略)(略)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略)方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内业资料、有关技术档案、工程结算书及有关结算资料(略)份,送交(略)方及有关部门。

22.2.工程竣工结算方式:(略)方委托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结算资料进行造价审计。(略)方根据工程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据实结算,(略)方并预留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22.3.(略)方付款应以取得(略)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为前提。

23.质量保修

23.1.(略)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23.2.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2 年,隐蔽工程质保期5年。

24.争议

24.1.(略)(略)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向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4.1.1.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4.1.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4.1.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5.违约

25.1.(略)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略)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每拖延一天,向(略)方支付工程总造价0.5% 的违约赔偿金。

25.2.(略)、(略)双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6.安全施工

26.1.(略)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6.2.(略)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其它相关法规、规范,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规定出台,应满足新的标准。如因(略)方违规造成的安全及火灾事故,(略)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维修费用;

26.3.(略)方按有关规定,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略)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27.第三十五条不可抗力

27.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27.2.不可抗力发生后,(略)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略)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略)方应根据情况以每隔不超过7日向(略)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灾害较为严重应增加通报频率,直到灾害结束;

27.3.(略)方应 (略) 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27.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担。

28.工程停建或缓建

28.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略)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略)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离出施工现场。(略)方应为(略)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采购材料一方)负责退货,不能退换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订货方承担;

28.2.由于(略)(略)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9.知识产权约定

29.1.(略)方提供给(略)方的图纸、(略)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略)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略)方,(略)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略)方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9.2.(略)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略)方,(略)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略)方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9.3.合同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略)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略)方承担;因(略)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略)方承担责任。

29.4.(略)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30.保密约定

30.1.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30.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31.合同生效与终止

31.1.本合同一式(略)份,经(略)(略)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略)方执(略)份,(略)方执(略)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2.合同签署后,(略)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略)方单位政务公开和采购流程要求,在中国 (略) 、(略)方 (略) 站、中央预算单位一体化系统、 (略) (略) 进行合同公示。双方均知悉,本合同涉及人员姓名、个人手机号等,未涉及敏感信息,已经本人同意公开。

(此后无正文)

(略)方(盖章):国 (略) (略) (略)

(略)方(盖章):

地址: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工作电话:0592-

联系工作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202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202 年 月 日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 (略) (略) (略) 】的【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建筑业”行业的划型标准: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

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略)万元可填写为(略)元。若填报的数据与供应商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

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单位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②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OtherFormat":"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技术和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商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 (略) 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响应内容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供应商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技术因素评分

1-1

1-2

1-3

1-4

商务因素评分

2-1

2-2

2-3

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中标(成交)公告复印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

1、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佐证材料”栏填写“有”的,则须附上对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选用品牌名称

厂家及产地

备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自拟)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点,详细编写文字说明:

1、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进度 (略) 络计划

部分格式可参考下列格式: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定额功率

(KW)

生产

能力

自有或租借或拟购买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的劳动力情况

注: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施工进度 (略) 络图

注: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 (略) 络图,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后供应商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采 (略) 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如果有)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称证书编号

性别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建造师注册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

(若有)

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项目名称)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

本人承诺:

一、成交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实体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 务

性别

技术职称情况

(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最高学历

手机号码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岗位名称

姓名

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

1

项目负责人

2

项目副经理(如有)

岗位名称

姓名

职称类型

职称编号

职称专业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岗位名称

姓名

岗位证书类型

岗位证书编号

4

施工员

5

质量员

6

材料员

7

机械员

8

安全员

……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项目名称) 成交后,将按照响应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 (略) 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司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我司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略)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略)元违约金。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保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 (略) ,厦门

{"ListOfItems":"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

1项

(略).01

0元

","tenderContent":"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一览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工程名称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

2

施工地点

(略)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3

采购项目内容

及承包范围

主要包括范围内天花板、墙体拆除工程、修复装饰,吊顶门窗改造, (略) 改造、 (略) ,空调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工位铺设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5

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120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6

成交供应商式

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7

踏勘现场

踏勘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略)

2项目概述

对鹭滨大厦十楼、十一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大数据管理中心、智慧教室和集舆情监控中心、视频音频拍 (略) 和剪辑工作室、纳税人学堂直播间、网络课程录播室为一体的融媒体中心。工程位于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十楼、十一楼。

3磋商文件附件

3.1本项目提供以下附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附件1:工程量清单。

3.1.2附件2:施工图纸。

3.2清单内容与图纸内容不一致时,以图纸内容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应施工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及现场踏勘结果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遗漏项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遗漏项目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除采购人提出变更外,不再调整合同金额,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该因素,总价风险包干。

3.3若磋商文件的内容与附件的内容发生冲突,则以磋商文件的内容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体现的内容,若施工图纸有体现,则以施工图纸的内容解释为准。因施工图纸未完全反映施工量,故图纸未体现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有体现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实际施工中若未发生,则未发生部分不予结算。

4技术标准和要求

4.1质量要求

4.1.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

4.1.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

4.1.3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采购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4.1.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4.2安全文明施工

4.2.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 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2.2采购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购人不得要求成交供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4.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4.2.4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人员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

4.2.5施工安全的一切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2.6需成交供应商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4.2.7因施工地点位于办公楼内,施工方需注意噪音、施工场地卫生问题,保持施工场地符合安全管理标准,各类标识、标志齐全,配置齐全提醒警示标志。

4.3技术标准和要求

4.3.1本工程室内选用的防火、防潮、防腐、防爆材料,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相同的材料样板,并同各类材料合格证书、环保防火性能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后进行封样,并据此验收。

4.3.2地面:按设计要求,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防火要求的需要提交相关合法有效机构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书。

4.3.3吊顶:微孔铝扣板集成吊顶板设计图为准。

4.3.4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略)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略)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

《建筑施工组织设 计规范》GB/T (略)-2009

《 (略) 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4.4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4.4.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需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略) 络图),每月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4.4.2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在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给予批复。

4.4.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本项目其他专业施工队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充分考虑专业施工的工程特点及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由此带来的工序改变或措施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4.4.4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其它要求:①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安排,并根据发包人需要做出进一步深度计划。②配合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的进度信息管理。

4.5试验和检验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对供应方提供的材料如需专业检测的,相关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4.6其他要求

4.6.1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6.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

4.6.3保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采购方其他事宜,未经发包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外扩散。

4.6.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采购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4.6.5环境保护要求:供应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

4.6.6文明施工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6.7在工程移交之前,供应商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4.6.8供应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4.6.9供应商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10本工程所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推荐以下品牌,供应商应选用下表品牌范围内产品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主要材料品牌,提供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由成交供应商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采购人按规定验证其规格、标准、质量均能满足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

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特殊要求

推荐品牌

品牌一

品牌二

品牌三

品牌四

一、智慧型培训教室主要施工材料

1

石膏板造型吊顶

按设计要求

可耐福

龙牌

正洋

2

艺术铝方通吊顶

按设计要求

乐思龙

金霸建材

迪高

3

吊顶基架

按设计要求

欧(略)

龙建

龙牌

4

顶部吸音(铝方通顶部)

按设计要求

乐思龙

金霸建材

迪高

5

顶部吸音基架

按设计要求

福海

兔宝宝

正洋

6

涂料

按设计要求

三棵树

立邦

华润

7

墙面基架

按设计要求

福海

兔宝宝

正洋

8

造型墙面板

按设计要求

速易居

鼎美

正洋

9

电动智能遥控吸音窗帘

按设计要求

社亚

尚飞

东装

10

双开木制门

按设计要求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11

地毯

按设计要求

山花

海马

东升

12

讲台地面加高

按设计要求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符合国标

13

开关、插座面板

按设计要求

西门子

罗格朗

施耐德

14

配电箱

按设计要求

德利西

正泰

森达电气

15

JDG钢管

按设计要求

申捷

鹏正

百利特

16

PVC管

按设计要求

联塑

伟星

亚通

17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上海熊猫

远东

南平太阳

18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线缆材料)

按设计要求

飞讯

西门子

德瑞佳

19

音频线缆

按设计要求

秋叶原

远东

威讯

20

灯具

按设计要求

上海.欧普

雷士照明

佛山照明

21

地插

按设计要求

西蒙

罗格朗

施耐德

二、融媒体中心主要施工材料

1

观察窗

按设计要求

太钢

宝新

宝钢

2

天花-1(演播室、仓库)

按设计要求

福耀

南玻

台玻

3

天花-2(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多乐士(Dulux)

立邦(NIPPON)

三棵树

4

天花-3(舆情监控中心)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5

天花-4(4K后期非 (略) )

按设计要求

法狮盾

汉鼎

雅丽泰

6

天花-5(导播室)

按设计要求

泰山

龙牌

可耐福

7

墙面隔音夹层(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阿姆斯壮

龙牌

园翌

8

墙面饰面1(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9

墙面饰面2(其余功能室)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0

墙面饰面3(演播室)

按设计要求

多乐士(Dulux)

立邦(NIPPON)

三棵树

11

(略) 理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2

门-1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3

门-2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4

箱体制作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5

影视地胶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得嘉 、丽洁 、琼华

16

影视漆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7

新建隔墙1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18

门槛石

按设计要求

泰山

龙建

龙牌

19

造型灯

按设计要求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按设计要求定制

20

电线、电缆

按设计要求

上海熊猫

远东

南平太阳

21

综合布线系统(主要线缆材料)

按设计要求

飞讯

西门子

德瑞佳

说明:

1、以上材料进场前必须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材料进场必须办理报验手续(经过采购人、监理的验收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地使用,并提供品质检测报告);

2、液状材料包装要求:一次性塑料桶、铁桶,并提供购物发票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

3、成交供应商施工时须严格按照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品牌选用,不得擅自更改,确须调整的,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方可进行。

5人员要求

5.1★本工程项目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略)级或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5.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职称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3其他项目管理岗位配置合理科学,项目管理岗位配置包括: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进行相应上岗前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注:除安全员外,其他的岗位证书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并以合格证注明的岗位名称为准。

5.4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6.2统一踏勘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时。

6.3踏勘集合地点: (略)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6.4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略)。

6.5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6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工期要求

7.1自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具体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7.2如果成交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略) 罚。

7.3实际施工中,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24小时之内)影响工期时,采购人不作现场签证,磋商供应商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一周内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停工累计48小时、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同意顺延的。

8竣工验收要求

8.1总体要求

验收名称

验收要求

第1次验收

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建设施工,经监理单位预验收后,组织需求部门进行验收。

第2次验收

施工方经第1次验收整改存在问题不足后,进行竣工验收。

8.2具体要求

8.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应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8.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2.3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8.3验收标准

8.3.1以本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标准、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并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环境符合性报告;

8.3.2施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提供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施工图中提供的相关参数及要求。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赔偿造成损失,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3.3成交供应商在相关材料货物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成交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按要求验收。采购人可要求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3.4供应商保证按自身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标准及要求的产品。提供的材料、产品为全新的、原厂生产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8.3.5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并更换产品及配件。所有货物在进场安装前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安装。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接到买方通知7天内需派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并现场演示其功能说明等。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安装具体地点应得到采购人的确定后方可安装,或依照采购人审定确认的安装方案进行安装。

8.3.6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施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3.7执行的标准及要求:谈判文件的规定;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土建、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等专业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且来源渠道合法,质量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标准及要求。设备及配件标识通俗易懂,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若发现所供设备非原厂生产或非全新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原厂生产或全新产品,成交供应商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9磋商响应要求

9.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

9.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根据本章要求及评分条款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3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供应商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9.4供应商应根据本章要求和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成交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9.5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9.6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报告佐证(报告需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CMA或CNAS)。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9.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9.8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成交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9.9供应商应明确其磋商响应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0商务响应要求

10.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10.2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其近年来承包的工程的获奖情况证明。

10.3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其近年来的资信、认证、信誉情况等证明。

10.4首次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磋商书、报价一览表、工程报价书、施工组织方案、项目管理人员、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11保修责任

11.1工程质量标准:全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11.2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具体的工程维保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1.3本项目整体工程保修期不少于二年,隐蔽工程及防水保修不少于五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修理费用。

11.4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响应并及 (略) 理。若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保修责任,或故意拖延,或因故无法按时完成,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经采购人审核后,从成交供应商保修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向成交供应商追偿,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安全赔偿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5在保修期内凡由于产品质量、安装施工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6如非成交供应商责任需要维修的,成交供应商予以维修,只收取材料费。

11.7保修期间的安全施工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三节 报价要求

12报价要求

12.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完全响应,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12.2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了解拟响应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上述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2.3本工程由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磋商文件、澄清(答疑)、修改纪要(函件)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规范》等要求,参照现行福建省、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或依据企业定额,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编制的施工方案, (略) 场价格及供应商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报价,但其报价不得明显低于供应商的个别成本价。

1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

12.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供应商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12.6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磋商文件、图纸等有关条款。

12.7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首次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报价书内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出现某项综合单价或合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报价。

12.8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9除非采购人通过补充、答疑、澄清等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

12.10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控制价,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2.11成交单价的确认。

12.11.1供应商成交后,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报价书的基础上,参照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调整其最终成交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其最后报价调整的工程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11.2磋商总报价为整个项目施工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主、辅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用、人工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检验、劳保、税金、验收费用、风险、利润、保修相关服务等一切费用。

12.11.3如发生第四章合同条款约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采购人均有权直接从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12.11.4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外运费用,采购人在本采购工程的预算价中已综合考虑该因素,该部分造价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做调整。

12.11.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专用条款中涉及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实行项目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再调整。

11

(1)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现行有关规定;

(3) 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磋商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的相关资料。

13付款方式

12

13.1合同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合同价款均以转账方式支付。

13.2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13.3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采购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结算,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造价结算价97%的工程款。

13.4第三次付款: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总体保修期满后,采购人使用无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保修金。

13.5成交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维保的,扣除所有工程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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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装修(修缮)合同

(工程类)

(略)方:国 (略) (略) (略)

(略)方:

合同编号:XMSW-CG-ZC202XXXX

签订地点: (略) (略)

国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略)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确定公司(以下简称:“(略)方”)为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略)

工程内容:(略)方根据(略)方要求,组织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和图纸

3.合同工期

工期为:xx日历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及付款

5.1.金额(大写):整元(人民币);¥:元,述价款为含税价。

5.2.(略)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5.3.合同签订后,在(略)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5.4.项目验收并取得书面验收报告后,(略)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造价结算并按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97%的工程款,(略)方应在(略)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5.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保修期满(略)年后,(略)方使用无质量问题时,(略)方可向采购人申请,(略)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质保金。

6.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6.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⑴本合同协议书;⑵成交通知书;⑶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图纸(含磋商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10)本工程磋商文件(含澄清、答疑、修改、补遗);(11)合同履行中,(略)方(略)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6.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6.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阿拉伯数字语言文字。

6.2.2.适用法律和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福建省、 (略)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6.2.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福建省、 (略) 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的,(略)方应立即通知(略)方及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拟采用相应标准(如(略)方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等)、规范或指令及需要的理由和时间。由(略)方与(略)方、监理工程师、 (略) 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执行更严格的标准或规范,仍无法确定的,由(略)方选择适用。

7.图纸

7.1.(略)方向(略)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图(略)套(电子版,未包含竣工图使用的图纸)。(略)方需要增加或打印施工图套数,与(略)方联系解决,费用由(略)方支付。

7.2.(略)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略)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外扩散。

7.3.现场代表

7.3.1.(略)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称(职务):

7.3.2.(略)方赋予(略)方代表的职权:负责本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7.3.3.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7.3.4.监理单位的名称:

7.3.5.监理工程师姓名:

7.3.6.监理工程师职责:在(略)方委托的范围内负责本工程监理事项。

7.3.7.(略)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称(职务):

7.3.8.(略)方赋予(略)方代表的职权:负责本合同履行,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8.双方职责

8.1.(略)方的工作及责任

8.1.1.提供施工场地;向(略)方提供在本施工场地内的水、电源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略)方承担;

8.1.2.负 (略) 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8.1.3.(略)方代表应负责合同履行,向(略)方说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略) 同时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及工程款等进行监督和审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和其它事宜。

8.2.(略)方的工作及责任

8.2.1.按期提供计划、报表并参加现场会议:每月提交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每周六提供下周工程进度计划表;进场后3日内提 (略) 络计划表;参加(略)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及现场例会,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略)方书面审定。

8.2.2.指派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为(略)方驻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略)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规范施工,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工程管理资格,是(略)方合法雇员,并办理了相关职业保险。项目经理在为(略)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视为(略)方行为。

(略)方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略)方,并征得(略)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资格,继续履行本款约定的职责。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略)方有权书面通知(略)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略)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资格的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略)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2.3.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要求。

8.2.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相关对工程质量的规范要求,达到(略)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8.2.5.落实相关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管理的规范要求,遵守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于(略)方原因导致的罚款、第三方索赔,(略)方自 (略) 理并承担费用和赔偿责任。

8.2.6.(略)方须在要求(略)方支付每期合同款时,在接到(略)方开具发票通知后,向(略)方开具本次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略)(略)双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略) 代开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适用于(略)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略)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略)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7个自然日(原则上不超过20个自然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略)方。

8.2.7.(略)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略)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略)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须向(略)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2.7.1.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8.2.7.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8.2.7.3.发票信息错误的;

8.2.7.4.因(略)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如(略)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略)方承担由此对(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8.落实相关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措施的规范要求,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负责照管施工相关材料、设备,在(略)方负责照管期间,因(略)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设备损坏的,由(略)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因(略)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的成品保护费由(略)方承担。

8.2.9.落实相关对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规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承担因(略)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2.10.施工中未经(略)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拆改需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在拆改前取得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证明及时书面通知(略)方。

8.2.11.负责办理各种施工所必须的证件、批件(例如:施工许可证、公安验收、消防备案手续)。

8.2.12.如(略)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度及规范、本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或未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造成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结构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导致与房产相关权利人、房产所在建筑物及周边相关权利人等第三方纠纷的,(略)方应积 (略) 理与第三方的纠纷及诉讼,承担相关民事、行政责任和费用,并防止相关纠纷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8.2.13.如(略)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度及规范、本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导致与房产相关权利人、房产所在建筑物及周边相关权利人等第三方纠纷,造成(略)方物品或设施损坏、工期延误、向第三方赔偿、承担行政罚款和诉讼费用等经济损失的,(略)方负责修理、返工、改建及赔偿损失;如造成(略)方声誉损失的,(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略)方的承诺

9.1.(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本工程。(略)方必须说明本工程劳务队(略)的来源、在建装修项目,并保证农忙季节正常施工,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略)方应确保施工人员为(略)方的合法雇员,并办理了相关职业保险、证件、许可等。(略)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并及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略)方施工人员在为(略)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视为(略)方行为,非因(略)方原因而受到的人身伤害由(略)方承担全部责任。(略)方不得因与施工人员之间的纠纷影响为(略)方提供服务。对于(略)方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施工人员,一经(略)方提出,(略)方应立即予以更换。如发现有转包、或未经(略)方认可的分包及(略)方施工人员不符合本款要求、临时拼凑施工队(略)进行施工的情况,(略)方有权利立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略)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略)方全部承担。

9.2.组织管理:(略)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每周现场办公不得少于5 天,并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否则每少一天扣减工程款1000 元,并扣减该项目后评价得分,同时视情况暂停未来1-6月的工程项目被邀请资格,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9.3.(略)方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持稳定,(略)方在响应文件中拟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略)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换一人扣减工程款(略)元。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略)方有权随时要求(略)方更换。

9.4.(略)方务必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必须详细阅读施工图纸,结合相应的施工规范,制定出详细科学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并经设计单位、监理、(略)方认可后认真组织施工。

10.进度计划

10.1.(略)方按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0.2.(略)方代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略)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之日起七日内,出具书面批准意见。

11.工期调整

11.1.工程延期。(略)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内向(略)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略)方代表在5日内答复(略)方,(略)方代表书面同意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略)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略)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1.2.暂停施工。(略)方代表在确认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略)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 (略) 理意见。(略)方按(略)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实施(略) (略) 理意见后并向(略)方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略)方、监理方批准后继续施工。(略)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 (略) 理意见,或收到(略)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略)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略)方,由(略)方承担相应责任;停工责任在(略)方,由(略)方承担责任。

11.3.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略)方、监理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1.3.2.一周内,非(略)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

11.3.3.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略)方施工无法进行;

11.3.4.不可抗力;

11.3.5.(略)方代表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1.3.6.(略)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时间向(略)方提出报告。(略)方未及时提出报告或逾期提出报告,(略)方不予认可。(略)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略)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11.3.7.因(略)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4.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无)

11.4.0.1.(略)方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及赶工费用的承担:(无)

12.(略)方采购材料设备的要求

12.1.所有的装饰材料均由(略)方采购,其中(略)方材料清单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按照(略)方材料清单要求进行采购,并且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允许使用的中档以上产品。

12.2.(略)方购买的主要材料包括公安部门及(略)方要求的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厂址、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等资料,并提供样品报送(略)方及监理方,供(略)方及监理方认质、认价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略)方书面认可,不可投入使用;

12.3.(略)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需要的材料设备,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内通知(略)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2.4.(略)方需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略)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12.5.(略)方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略)方有权责令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并且工期不顺延。

12.5.1.第十七条采购文件中的暂定价格部分:须由(略)方现场人员、监理、设计单位共同选定并进行价格认定,其材料样品或样本、主材须送交(略)方并由(略)方代表、监理认定并共同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

13.设计变更

13.1.施工中(略)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书面通知(略)方,(略)方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否则,(略)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单项工程价款,以实结算,工期相应调整。

13.2.施工中(略)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略)方、设计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略)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质量问题、(略)方损失、第三方损失、行政责任等,由(略)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13.3.所有现场签证、变更、技术核定及支付进度工程款工程量的确认,均须经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略)方驻工地代表签字认可。

14.确定变更的流程

14.1.本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材料变更等;

14.2.(略)方对设计、工程量和材料等变更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略)方;(略)方收到变更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略)方提交变更报告的完整资料;

14.3.(略)方收到(略)方提交的变更报告之日起5日内予以签字确认;(略)方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确认,变更报告从送达(略)方之日起5日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质量检查和返工

15.1.(略)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略)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 (略) 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略)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15.2.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略)方承担,不予顺延工期;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略)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3.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略)方代表可要求(略)方无条件返工,(略)方应按(略)方代表要求进行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责任由(略)方承担。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略)方在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16.2.质量评定部门:(略)方、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略)方自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略)方代表。通知包括(略)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略)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略)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略)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7.2.(略)方收到(略)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申请通知后,48小时内需组织验收,48小时内的具体验收时间由(略)(略)双方协商而定。

17.3.(略)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验收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略)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参加验收,(略)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略)方应认可验收记录。

17.4.(略)方应在验收后48小时内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略)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略)方代表已经批准,(略)方可继续施工。

17.5.无论(略)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略)方应积极配合。(略)方可要求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略)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略)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

18.第二十三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8.1.合同价款形式:本合同价款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拆除费、垃圾清运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以及有关协调服务费等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办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施工证、公安验收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等所有证件、批件的全部费用。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以及(略)方供应材料范围内,价款不会因人工费、物价的波动而调整。

18.2.调整部分:1、如(略)方投标时的预算书与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约定内容不符的,以(略)方发送的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略)方预算书中漏计的和少算的内容不作为变更依据;2、采购文件和施工图纸约定的内容中未施工部分在决算审计时扣除;3、因非(略)方原因发生的工程设计、工程量、材料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以最终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18.3.合同价款补充解释:(略)方拿到图纸并在项目现场踏勘时未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图纸设计意图,施工图纸中有示意但描述不全面的工程项目,应以国家相关规范施工,其费用已计入固定价范围,不再进行签证调整变更。

19.工程履约保证金(无)

20.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0.1.(略)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工程验收后7日内(略)方应提交工程量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略)方按国家和地方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略)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

21.2.(略)方代表收到(略)方送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于10日内组织验收;因故未能及时组织验收的,(略)方需及时告知(略)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21.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略)方应发出指示,要求(略)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略)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条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略)方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略)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略)方承担。

21.4.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签署验收文件。双方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略)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略)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22.竣工结算

22.1.(略)(略)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略)方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内业资料、有关技术档案、工程结算书及有关结算资料(略)份,送交(略)方及有关部门。

22.2.工程竣工结算方式:(略)方委托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结算资料进行造价审计。(略)方根据工程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据实结算,(略)方并预留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22.3.(略)方付款应以取得(略)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为前提。

23.质量保修

23.1.(略)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23.2.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2 年,隐蔽工程质保期5年。

24.争议

24.1.(略)(略)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向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4.1.1.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4.1.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4.1.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5.违约

25.1.(略)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略)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每拖延一天,向(略)方支付工程总造价0.5% 的违约赔偿金。

25.2.(略)、(略)双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6.安全施工

26.1.(略)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6.2.(略)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其它相关法规、规范,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规定出台,应满足新的标准。如因(略)方违规造成的安全及火灾事故,(略)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维修费用;

26.3.(略)方按有关规定,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略)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27.第三十五条不可抗力

27.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27.2.不可抗力发生后,(略)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略)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略)方应根据情况以每隔不超过7日向(略)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灾害较为严重应增加通报频率,直到灾害结束;

27.3.(略)方应 (略) 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27.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担。

28.工程停建或缓建

28.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略)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略)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离出施工现场。(略)方应为(略)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采购材料一方)负责退货,不能退换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订货方承担;

28.2.由于(略)(略)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9.知识产权约定

29.1.(略)方提供给(略)方的图纸、(略)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略)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略)方,(略)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略)方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9.2.(略)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略)方,(略)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略)方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9.3.合同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略)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略)方承担;因(略)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略)方承担责任。

29.4.(略)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30.保密约定

30.1.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30.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略)方同意,(略)方不得将(略)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31.合同生效与终止

31.1.本合同一式(略)份,经(略)(略)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略)方执(略)份,(略)方执(略)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2.合同签署后,(略)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略)方单位政务公开和采购流程要求,在中国 (略) 、(略)方 (略) 站、中央预算单位一体化系统、 (略) (略) 进行合同公示。双方均知悉,本合同涉及人员姓名、个人手机号等,未涉及敏感信息,已经本人同意公开。

(此后无正文)

(略)方(盖章):国 (略) (略) (略)

(略)方(盖章):

地址: (略) 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工作电话:0592-

联系工作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202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202 年 月 日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 (略) (略) (略) 】的【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略) (略) 鹭滨大厦功能调整建设】,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建筑业”行业的划型标准: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

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略)万元可填写为(略)元。若填报的数据与供应商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

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单位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②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OtherFormat":"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技术和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商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 (略) 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响应内容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供应商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技术因素评分

1-1

1-2

1-3

1-4

商务因素评分

2-1

2-2

2-3

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中标(成交)公告复印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

1、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佐证材料”栏填写“有”的,则须附上对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选用品牌名称

厂家及产地

备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自拟)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点,详细编写文字说明:

1、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进度 (略) 络计划

部分格式可参考下列格式: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定额功率

(KW)

生产

能力

自有或租借或拟购买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的劳动力情况

注: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施工进度 (略) 络图

注: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 (略) 络图,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后供应商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u001f采 (略) 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如果有)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称证书编号

性别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建造师注册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

(若有)

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项目名称)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

本人承诺:

一、成交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实体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 务

性别

技术职称情况

(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最高学历

手机号码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岗位名称

姓名

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

注册编号

注册专业

1

项目负责人

2

项目副经理(如有)

岗位名称

姓名

职称类型

职称编号

职称专业

3

项目技术负责人

岗位名称

姓名

岗位证书类型

岗位证书编号

4

施工员

5

质量员

6

材料员

7

机械员

8

安全员

……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项目名称) 成交后,将按照响应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 (略) 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司责任。

2、除不可抗力外,我司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略)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略)元违约金。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保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 (略)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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