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人民政府康美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康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最高折扣限价 | 成交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康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 100% | 1 | 批发业 |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允许采取分包的形式投标。投标人对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若为大、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注: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篇,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 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报名
3.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 (略) 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承接企业不得再次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康美街 (略)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略) 11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曾徐、钟鹏辉
电 话:#、#
地 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人民政府康美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康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最高折扣限价 | 成交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康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 100% | 1 | 批发业 |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允许采取分包的形式投标。投标人对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若为大、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注: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篇,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 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报名
3.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投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 (略) 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承接企业不得再次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略) (略) 人民政府康美街 (略)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略) 11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曾徐、钟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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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略) 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栋8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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