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监理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监理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略).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略)(略) | |||||||||||
招标人 | (略)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联盛 (略) | 本项目是对塔楼部分原有建筑物拆除至39F后立面、屋面进行改造,完善原工程未完善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建筑幕墙系统等;裙楼部分总建筑面积约(略)㎡, 其中裙房建筑面积约(略)㎡、地下车库面积约(略)㎡。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2024年9月10日 | (略).00 | 杜大华 | 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 | (略) | (略).00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略).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略)(略) | |||||||||||
招标人 | (略)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联盛 (略) | 本项目是对塔楼部分原有建筑物拆除至39F后立面、屋面进行改造,完善原工程未完善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建筑幕墙系统等;裙楼部分总建筑面积约(略)㎡, 其中裙房建筑面积约(略)㎡、地下车库面积约(略)㎡。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服务质量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略)—2013)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要求。 | 2024年9月10日 | (略).00 | 杜大华 | 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 | (略) | (略).00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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