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购买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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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购买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略) (略) 2025年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略)元。

2、服务内容:

(1)律师值班。派驻专职律 (略) 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每周一、周三、周五(冬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至少安排一名律师(律师执业一年以上)值班。值班律师的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

(2)法律帮助案件。派驻专职律 (略) (略) (略) 开展法律帮助工作,并按照指派机关要求装订卷宗并交其存档。其职责包括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当事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

(3)其他有关法律业务方面的工作。配合看守所在监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律业务培训、法律文件审查等。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诉讼或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实力,需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并明确负责律师,团队律师执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购买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5、服务地点: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付清(无息)。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材料获取方式:附件自行下载;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联系电话:0527-(略)。

四、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包括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调查、收集资料所必须的手续费用、员工福利、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项目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六、响应材料的递交

1、响应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

2、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0 时00分;

3、递交的地点: (略) (略) 三楼西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材料,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36号

联系方式:0527-(略)

附件-看守所评标办法-1203

窗体底端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略) (略) 2025年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略)元。

2、服务内容:

(1)律师值班。派驻专职律 (略) 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每周一、周三、周五(冬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至少安排一名律师(律师执业一年以上)值班。值班律师的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

(2)法律帮助案件。派驻专职律 (略) (略) (略) 开展法律帮助工作,并按照指派机关要求装订卷宗并交其存档。其职责包括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当事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

(3)其他有关法律业务方面的工作。配合看守所在监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律业务培训、法律文件审查等。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诉讼或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实力,需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并明确负责律师,团队律师执业道德良好,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购买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5、服务地点: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付清(无息)。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材料获取方式:附件自行下载;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联系电话:0527-(略)。

四、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包括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调查、收集资料所必须的手续费用、员工福利、利润、税金以及完成本项目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六、响应材料的递交

1、响应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

2、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0 时00分;

3、递交的地点: (略) (略) 三楼西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材料,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36号

联系方式:0527-(略)

附件-看守所评标办法-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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