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城区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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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城区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6

项目概况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城乡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城乡规划编制

编制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略) 政工程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内容。

2、规划条件编制

(1)规划条件/要点确定

明确地块涉及到的规划、交通、市政等方面规划条件。对具体地块的退线、限高、设施配套以及景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2)规划方案编制

编制地块范围内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规划方案、测光等相关规划工作。

(3)交通影响评价

以规划设计方案、地块出让条件为基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建成后周边的交通状况以及项目本身设施配备情况进行评价。

(4)相关材料组织

包括地块条件的管控文件、汇报PPT、图纸图件以及土地交易汇报PPT等相关材料。

3、用地性质、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结合实际情况,对用地性质调整,以及用地容积率、商业比、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变更进行技术论证,包括专家论证会、市局业务会、市局务会、市长规划 (略) 规委会等相关会议材料的制作。

(二)城乡规划服务相关工作

1、规划控制管理基础维护工作

(1)规划六线落图(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河流蓝线、铁路黑线、文物古迹紫线、市政黄线等)。

(2) (略) 政府及 (略) 的领导安排及审批情况,及时做好用地性质、规划项目落地及各种定线调整更新。

2、规划相关文字材料编写

(1)为政府提供规划专业一般文字资料。

(2)涉及规划专业方面的议案答复。

(3)为政府相关部门或投资方解答规划专业性技术问题。

(4)关于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

(5)规划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

3、临时性任务

(1) (略) 里、局里交办的示意性图纸。

(2)事务性电子文件的制作,如汇报用PPT文件等。

(3)其它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三开标室( (略) (略) (略) 5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电 话:024-*

公告信息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6

项目概况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规划设计技术服务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城乡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城乡规划编制

编制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略) 政工程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内容。

2、规划条件编制

(1)规划条件/要点确定

明确地块涉及到的规划、交通、市政等方面规划条件。对具体地块的退线、限高、设施配套以及景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2)规划方案编制

编制地块范围内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规划方案、测光等相关规划工作。

(3)交通影响评价

以规划设计方案、地块出让条件为基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建成后周边的交通状况以及项目本身设施配备情况进行评价。

(4)相关材料组织

包括地块条件的管控文件、汇报PPT、图纸图件以及土地交易汇报PPT等相关材料。

3、用地性质、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结合实际情况,对用地性质调整,以及用地容积率、商业比、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变更进行技术论证,包括专家论证会、市局业务会、市局务会、市长规划 (略) 规委会等相关会议材料的制作。

(二)城乡规划服务相关工作

1、规划控制管理基础维护工作

(1)规划六线落图(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河流蓝线、铁路黑线、文物古迹紫线、市政黄线等)。

(2) (略) 政府及 (略) 的领导安排及审批情况,及时做好用地性质、规划项目落地及各种定线调整更新。

2、规划相关文字材料编写

(1)为政府提供规划专业一般文字资料。

(2)涉及规划专业方面的议案答复。

(3)为政府相关部门或投资方解答规划专业性技术问题。

(4)关于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

(5)规划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

3、临时性任务

(1) (略) 里、局里交办的示意性图纸。

(2)事务性电子文件的制作,如汇报用PPT文件等。

(3)其它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三开标室( (略) (略) (略) 5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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