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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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 (略) 饮食中心食材采购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为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鸡蛋共五大类;供货周期:1年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征集人将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中国 (略) ”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行贿查询有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与高校有合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方式报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

邮箱:*@*ttp://**(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标题:点击查看>>*公司报名黑 (略) 饮食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并于报名截止前将样品送至黑 (略) 。(请报名公司认真填写附件1:黑 (略) 征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

(二)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

(三)项目地点: (略) 利 (略) 路1230号黑 (略)

附件:黑 (略) 项目征集报名表.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 (略) 饮食中心食材采购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为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鸡蛋共五大类;供货周期:1年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征集人将通过“中国 (略) ”、“信用中国”、“中国 (略) ”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行贿查询有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与高校有合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方式报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

邮箱:*@*ttp://**(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标题:点击查看>>*公司报名黑 (略) 饮食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并于报名截止前将样品送至黑 (略) 。(请报名公司认真填写附件1:黑 (略) 征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

(二)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2日16:00

(三)项目地点: (略) 利 (略) 路1230号黑 (略)

附件:黑 (略) 项目征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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