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比选公告
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比选公告
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1.2采购需求: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3项目预算:#元(暂估),以最终实际购买金额为准。
1.4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不得高于其在“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中的自主定价系数。
1.5合同履行期限:1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江苏 (略) “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内。(提供查询截图并醒目标记)
(3)提供2020年至今未受到保险监 (略) 罚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向代理机构联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获取比选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3售价: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比选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比选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比选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略) (略) 63号
联系方式:刘工,025-#
8.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盛德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楼
联系方式:齐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 话:#
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1.2采购需求: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3项目预算:#元(暂估),以最终实际购买金额为准。
1.4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不得高于其在“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中的自主定价系数。
1.5合同履行期限:1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在江苏 (略) “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名单”内。(提供查询截图并醒目标记)
(3)提供2020年至今未受到保险监 (略) 罚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向代理机构联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获取比选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3售价:1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参选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 (略) (略) 官网(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比选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比选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比选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八、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 (略) (略) (略) 63号
联系方式:刘工,025-#
8.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盛德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1号新丽华中心11楼
联系方式:齐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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