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数据处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数据处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暨机器管“三资”试点工作部署,理 (略) 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海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技术单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现就本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
二、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来源于政府专项资金,其中: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不超700元/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不超过3000元/村委会。
三、项目内容
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确权、房地一体化登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确权以及“三调”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 (略) 5个镇及2个街道(城西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海垦街道、金宇街道)个村(居)委会“集体所有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和“集体所有农户占用”(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两类土地清查核实。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五、报名评审条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二)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具有地 (略) 理相关软件工具(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四)具有GPS、全站仪等必要的测绘设备(分别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包括报价格式: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村委会);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第五条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拟投入项目实施的人员清单(含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五)项目技术方案;
(六)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横向装订,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 (略)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起至12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5号楼109办公室)。
(三)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
八、评定办法
遴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届时中标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未入选的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为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暨机器管“三资”试点工作部署,理 (略) 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海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技术单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现就本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农村集体土地清查核实工作
二、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来源于政府专项资金,其中: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不超700元/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不超过3000元/村委会。
三、项目内容
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确权、房地一体化登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确权以及“三调”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 (略) 5个镇及2个街道(城西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海垦街道、金宇街道)个村(居)委会“集体所有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和“集体所有农户占用”(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两类土地清查核实。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五、报名评审条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二)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具有地 (略) 理相关软件工具(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四)具有GPS、全站仪等必要的测绘设备(分别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包括报价格式:农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使用(包含已出租和闲置土地)单价/宗,农村集体所有群众使用土地(未发包但农民实际经营的土地)单价/村委会);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第五条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拟投入项目实施的人员清单(含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五)项目技术方案;
(六)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横向装订,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 (略)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起至12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5号楼109办公室)。
(三)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
八、评定办法
遴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届时中标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未入选的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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