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略) (略) 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SHZC-#-01
2.2 项目名称: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2.3 服务地点: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位于 (略) (略) 老 (略) 与泰西大街交叉口南524米。
2.4 服务内容: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内容,进行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及期限等满足HJ25.5、HJ25.6要求。相关内容的指导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淋洗后土壤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2)外购清洁土及种植土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3)地下水管控效果评估监测
(4)土壤气监测
(5)废水排放检测
(6)垂直阻隔性能指标检测
(7)水平阻隔 HDPE 膜及粘土性能指标检测
(8)土壤二次污染效果评估检测
(9)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入场指导和开展工作;管控效果评估期限满足HJ25.5、HJ25.6要求;效果评估期满足要求后20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具备评审条件;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报告。
2.8 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效果评估报告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导则、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并满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要求。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 (略) 公共 (略) ” (略) 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 (略) ”→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 (略) 公共 (略) 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略) 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 (略) 公共 (略) ” (略) 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 (略) 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山东省公共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 (略) 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略) 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
8.4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38-#
附件: 交易公告.pdf一、招标条件:
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略) (略) 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SHZC-#-01
2.2 项目名称: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项目。
2.3 服务地点:原泰山焦化污染地块位于 (略) (略) 老 (略) 与泰西大街交叉口南524米。
2.4 服务内容: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内容,进行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及期限等满足HJ25.5、HJ25.6要求。相关内容的指导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淋洗后土壤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2)外购清洁土及种植土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3)地下水管控效果评估监测
(4)土壤气监测
(5)废水排放检测
(6)垂直阻隔性能指标检测
(7)水平阻隔 HDPE 膜及粘土性能指标检测
(8)土壤二次污染效果评估检测
(9)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入场指导和开展工作;管控效果评估期限满足HJ25.5、HJ25.6要求;效果评估期满足要求后20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具备评审条件;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专家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报告。
2.8 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效果评估报告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导则、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并满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技术要求。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 (略) 公共 (略) ” (略) 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 (略) 公共 (略) ”→“电子化交易”→“ (略) ”→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地点: (略) 公共 (略) 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略) 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 (略) 公共 (略) ” (略) 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 (略) 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 (略) 、山东省公共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008号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间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 (略) 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略) 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
8.4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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