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XNZBCQ-FW-2024-162)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询比采购。
1.2采购人: (略) (略) 重庆车务段。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 (略)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运营成本,出资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及及消防值守服务。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重庆车务段管内荣昌北站、大足南站、永川东站、璧山站。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消防值守人员每站不少于2人,且须取得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者《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7)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9)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从事轨道交通、 (略) 客运车站类似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业绩相对应的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不少于1个。
(10)信誉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在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黑名单内的供应商参与(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③在“信用中国”(http://**)公示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④在中国 (略) (http://**)中,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 (略) 系统中查询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特别约定:
1.维保方需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2.维保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完成(略)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任务。
3.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认真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4.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向(略)方汇报(同时作为清算维保费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略)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5.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监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维保质量标准每季度按《工作质量评分表》(见合同附件)评定工作质量,采用100分制,根据评分表“工作要求”内容每 (略) 扣除相应分值,累计达到扣除分值总计标准后依据标准支付相应款项。
7.参与维保作业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规定。维保作业时现场应设置防护人员及必要的防护警示标志。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帽及安全带,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略)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略)方无关,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略)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供应商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对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略)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10.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月、每季和年度的检测、检查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20%。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11.结算要求:本项目消防维保业务根据实际开展天数按季度进行核算。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24室,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登记表的可编辑版和PDF扫描件(见公告附表)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包售价 0 元人民币。
4.3可以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的,请将登记资料,*@*63.com(邮件标题按“响应编号+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如:“DXNZBCQ-FW-2024-XX+ (略) 报名”)。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3-(略),邮 箱:*@*63.com。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 (略) (略) 重庆分公司(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16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 (略) (原站)(http:///)和9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重庆车务段
地址: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略)
代理人:成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站西桥西街305号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023-(略)
电子邮箱:*@*63.com
2024年12月6日
附件:购买文件的登记表
登 记表 | ||||||
项目名称:(请参照公告填写) | ||||||
登记起止时间:(请参照公告填写) | 项目编号:(请参照公告填写)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包件号 | 登记时间 | 标书费是否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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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XNZBCQ-FW-2024-162)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业务外包询比采购。
1.2采购人: (略) (略) 重庆车务段。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 (略)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运营成本,出资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度重庆车务段荣昌北、大足南、永川东、璧山客运4站消防维保及及消防值守服务。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重庆车务段管内荣昌北站、大足南站、永川东站、璧山站。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消防值守人员每站不少于2人,且须取得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者《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7)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9)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从事轨道交通、 (略) 客运车站类似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服务业绩相对应的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不少于1个。
(10)信誉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在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黑名单内的供应商参与(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③在“信用中国”(http://**)公示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④在中国 (略) (http://**)中,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 (略) 系统中查询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特别约定:
1.维保方需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
2.维保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完成(略)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任务。
3.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认真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4.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向(略)方汇报(同时作为清算维保费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略)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5.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监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维保质量标准每季度按《工作质量评分表》(见合同附件)评定工作质量,采用100分制,根据评分表“工作要求”内容每 (略) 扣除相应分值,累计达到扣除分值总计标准后依据标准支付相应款项。
7.参与维保作业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规定。维保作业时现场应设置防护人员及必要的防护警示标志。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帽及安全带,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略)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略)方无关,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略)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供应商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对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略)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10.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月、每季和年度的检测、检查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20%。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11.结算要求:本项目消防维保业务根据实际开展天数按季度进行核算。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24室,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登记表的可编辑版和PDF扫描件(见公告附表)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包售价 0 元人民币。
4.3可以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的,请将登记资料,*@*63.com(邮件标题按“响应编号+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如:“DXNZBCQ-FW-2024-XX+ (略) 报名”)。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3-(略),邮 箱:*@*63.com。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 (略) (略) 重庆分公司(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16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 (略) (原站)(http:///)和9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重庆车务段
地址: (略) (略) 昆仑大道55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略)
代理人:成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站西桥西街305号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023-(略)
电子邮箱:*@*63.com
2024年12月6日
附件:购买文件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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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请参照公告填写) | ||||||
登记起止时间:(请参照公告填写) | 项目编号:(请参照公告填写)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包件号 | 登记时间 | 标书费是否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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