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局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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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局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福 (略)
(略) 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9: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鑫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庆鑫: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

项目概况

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CS]*

项目名称: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2)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3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中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格承诺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1、开户名称:福建省中 (略)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3、银行账号:*7936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附2: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合同包

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

联系方式:张庆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鑫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福 (略)
(略) 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9: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鑫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庆鑫: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

项目概况

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T[CS]*

项目名称: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 (略)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项目

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的,须至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栋1910单元)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2)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6.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3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中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910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格承诺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1、开户名称:福建省中 (略)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3、银行账号:*7936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附2: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投标人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合同包

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

联系方式:张庆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 (略)

地 址:0591-*

联系方式:陈宇、黄静、郭梅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鑫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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