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科诊治综合工作台及听力计等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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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诊治综合工作台及听力计等设备采购公告

(略) 现对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等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总价限价(元)

备注

1

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

1

详见货物需求

(略)

2

听力计(含隔音室)

1

详见货物需求

(略)

包含隔音室

声阻抗仪

1

详见货物需求

二、投报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时间

2024年12 月7 日至2024年12 月14 日上午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响应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可以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设备科)。

地址: (略) 太湖县晋 (略) 652号 (略) 东区五楼设备科。

五、获取采购文件

登(略) (略) 官网-通知公告-项目公告中的附件下载采购文件。

六、评审办法

有效最低价评审法。

联系人:程伊树

电话:0556-(略)

(略)

(略)

2024年12 月7 日

(略) 现对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等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总价限价(元)

备注

1

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

1

详见货物需求

(略)

2

听力计(含隔音室)

1

详见货物需求

(略)

包含隔音室

声阻抗仪

1

详见货物需求

二、投报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通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时间

2024年12 月7 日至2024年12 月14 日上午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于响应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可以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设备科)。

地址: (略) 太湖县晋 (略) 652号 (略) 东区五楼设备科。

五、获取采购文件

登(略) (略) 官网-通知公告-项目公告中的附件下载采购文件。

六、评审办法

有效最低价评审法。

联系人:程伊树

电话:0556-(略)

(略)

(略)

2024年1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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