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襄阳市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略) 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 (略) 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
(二)项目位置: (略) 殡仪馆、归山陵公墓、外联站点等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00元)
(四)采购产品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
(五)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 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发至各指定位置。
(六)结算支付:分两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产品全部交货并配发到各指定位置,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款中标价的80%;
2.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付清尾款。
二、报价方资质及要求
(一)报价方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报价方须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或电子发票均可),且能对公转账。
(四)因中标方原因产品不能按期交付的,由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略)的违约金。
(四)产品要求与售后服务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瓶身须具有夜光标识贴、握把地方须配备夜光卡扣、喷管材质具有抗氧化防冻功能;
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须配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瓶身须有钢印、防伪二维码、3C认证和产品信息;
3.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产品品牌须属国家一线品牌;
4.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箱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产品非人为损坏、使用或产品自身不达标,中标方须免费上门更换。
5.灭火器箱和微型消防站外观图片: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提交方式:现场报价。
1.报价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单(详见附件),且皆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要求: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电话等信息。密封袋封口 (略) 应加盖报价方公章。
(三)地址: (略) (略) 团山大道183号馆办公楼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杜山杉,电话:0710-(略)。
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材料及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馆将综合考虑并响应我馆条件,以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供应商。
(略) 殡仪馆
2024年12月7日
点击下载附件(略) 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 (略) 殡仪馆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采购
(二)项目位置: (略) 殡仪馆、归山陵公墓、外联站点等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00元)
(四)采购产品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
(五)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 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发至各指定位置。
(六)结算支付:分两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产品全部交货并配发到各指定位置,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款中标价的80%;
2.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付清尾款。
二、报价方资质及要求
(一)报价方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报价方须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或电子发票均可),且能对公转账。
(四)因中标方原因产品不能按期交付的,由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略)的违约金。
(四)产品要求与售后服务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瓶身须具有夜光标识贴、握把地方须配备夜光卡扣、喷管材质具有抗氧化防冻功能;
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须配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瓶身须有钢印、防伪二维码、3C认证和产品信息;
3.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产品品牌须属国家一线品牌;
4.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箱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产品非人为损坏、使用或产品自身不达标,中标方须免费上门更换。
5.灭火器箱和微型消防站外观图片: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提交方式:现场报价。
1.报价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单(详见附件),且皆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要求: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电话等信息。密封袋封口 (略) 应加盖报价方公章。
(三)地址: (略) (略) 团山大道183号馆办公楼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杜山杉,电话:0710-(略)。
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材料及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我馆将综合考虑并响应我馆条件,以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供应商。
(略) 殡仪馆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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