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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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开,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类别:物资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开

(5)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报价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个)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交货地点

合作期限时间

备注

1

低值易耗品

附件1-报价明细表


锦州工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中选后部分物料需提供实物样品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包组,拟选择一家供应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2)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 (略) 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出现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 9日至2024年12月 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yan.*@*uexiu.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主题“供应商名称 参加 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及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略) 页截图。

5.联系人、联系方式。

(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6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略) 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阎晓岩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越 (略) 及广州国企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联系人:阎晓岩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yan.*@*uexiu.com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

采购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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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开,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类别:物资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开

(5)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报价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个)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交货地点

合作期限时间

备注

1

低值易耗品

附件1-报价明细表


锦州工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中选后部分物料需提供实物样品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包组,拟选择一家供应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2)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 (略) 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出现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 9日至2024年12月 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yan.*@*uexiu.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主题“供应商名称 参加 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及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略) 页截图。

5.联系人、联系方式。

(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6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略) 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阎晓岩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越 (略) 及广州国企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联系人:阎晓岩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yan.*@*uexiu.com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

采购人:辽宁辉 (略) (锦州)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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