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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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0:30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龙王镇闫营村四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九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庞公街道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2 11:07|发布单位:湖北九州 (略) |项目监管地: (略)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2、项目名称: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对凤凰咀遗址进行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工作。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武汉大学已按程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获批的发掘内容与本项目相符。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 (略) 文物行政部门审 (略) 批准。
③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文物保护工作的批复》(鄂文旅函〔2024〕243号)文件精神,鉴于凤凰咀遗址的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由武汉大学承担,建议该项目的考古发掘工作可由武汉大学实施。
凤凰咀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证该项目的资料完整性和工作连续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由武汉大学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 址: (略) (略) (略) 2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田辉

联系地址: (略) (略) 龙王镇闫营村四组

联系电话:07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电话:071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摆恒

联系地址: (略) (略) 庞公街道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2楼

联系电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0:30
预算金额 ¥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龙王镇闫营村四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九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庞公街道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2 11:07|发布单位:湖北九州 (略) |项目监管地: (略)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略) (略)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2、项目名称: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对凤凰咀遗址进行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工作。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武汉大学已按程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获批的发掘内容与本项目相符。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 (略) 文物行政部门审 (略) 批准。
③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文物保护工作的批复》(鄂文旅函〔2024〕243号)文件精神,鉴于凤凰咀遗址的主动性考古发掘工作由武汉大学承担,建议该项目的考古发掘工作可由武汉大学实施。
凤凰咀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证该项目的资料完整性和工作连续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由武汉大学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 址: (略) (略) (略) 2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田辉

联系地址: (略) (略) 龙王镇闫营村四组

联系电话:07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电话:071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摆恒

联系地址: (略) (略) 庞公街道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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