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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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

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大关县发 (略) 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略) 对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

2.2 项目编号:YNMHZB-2024AB-061

2.3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 采购内容: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本着资源与资产融合发展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合作单位一家,合作单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估、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监测、项目核证、项目碳汇减排量签发等。

2.5 项目合作范围:根据实际按国家方法学和国际方法学等标准开发大关县造林/林业碳汇资产。林业碳汇合作开发期间,不改变林地原貌和森林、林地原有用途,不变更林权所有人权属,不干预原有林地按国家管理规定进行经营、依法采伐活动及正常流转,不影响林权人享受的国家林业补贴、贷款及其它优惠政策等各种权益。

2.5 合作方式: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具体合作细则在选定合作单位后再另行约定。

2.6 合作条件:(1)合作方成交后,需在大关县与采购人指定单位 (略) ,负责本项目开发、投资、运行管理等全部工作;(2)合同期届满, (略) 法相关规定清算资产;(3)合作方为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人,首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若需要);(4)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并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6 合作期限: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项目计入期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20年。

2.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大关县境内)。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 (略) 页打印件。

3.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 (略) 理。

3.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 (略) (略) 钻 (略) 2幢)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资料后完成报名登记;

4.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费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 (略) 开标厅( (略) (略) 钻 (略) 2幢);

5.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磋商地点为 (略) 开标厅( (略) (略) 钻 (略) 2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上发布。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关县发 (略)

地址: (略) 大关 (略) 8号

联系人:何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钻 (略) 2幢

联系人:敖兵

电话:#


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受大关县发 (略) 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略) 对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

2.2 项目编号:YNMHZB-2024AB-061

2.3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 采购内容:大关县林业碳汇开发投资项目本着资源与资产融合发展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合作单位一家,合作单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评估、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监测、项目核证、项目碳汇减排量签发等。

2.5 项目合作范围:根据实际按国家方法学和国际方法学等标准开发大关县造林/林业碳汇资产。林业碳汇合作开发期间,不改变林地原貌和森林、林地原有用途,不变更林权所有人权属,不干预原有林地按国家管理规定进行经营、依法采伐活动及正常流转,不影响林权人享受的国家林业补贴、贷款及其它优惠政策等各种权益。

2.5 合作方式: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具体合作细则在选定合作单位后再另行约定。

2.6 合作条件:(1)合作方成交后,需在大关县与采购人指定单位 (略) ,负责本项目开发、投资、运行管理等全部工作;(2)合同期届满, (略) 法相关规定清算资产;(3)合作方为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人,首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若需要);(4)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并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6 合作期限: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项目计入期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20年。

2.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大关县境内)。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 (略) 页打印件。

3.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 (略) 理。

3.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略) ( (略) (略) 钻 (略) 2幢)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资料后完成报名登记;

4.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费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 (略) 开标厅( (略) (略) 钻 (略) 2幢);

5.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磋商地点为 (略) 开标厅( (略) (略) 钻 (略) 2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上发布。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关县发 (略)

地址: (略) 大关 (略) 8号

联系人:何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钻 (略) 2幢

联系人: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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