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性分析仪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倍性分析仪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HW#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倍性分析仪采购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 元
项目预算是完成整个项目的预算额,需是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2.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01 | 倍性分析仪 | 1台 | 是,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若所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可以使用外币报价;若所响应产品为国产产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
(1)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2)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时,若为代理商响应,必须具有响应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为经销商响应,必须具有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响应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中国 (略) (http://**)中供应商点击查看>>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自行下载阅读。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8:3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6:00: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方式: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确认参与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应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联系电话:020-#。
售价: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10日 08:30:00 至 2024年12月12日 16:00:00 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及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8:30:00至2024年12月12日 16:00:00;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届满后,若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各供 (略) 上公告,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址:http://**。无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如果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替换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 至 2024年12月20日 09:30:00(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
4.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以及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略) 、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 (略) 西门与 (略) 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0431-#);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tp://**);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 (略) 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HW#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倍性分析仪采购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 元
项目预算是完成整个项目的预算额,需是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2.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01 | 倍性分析仪 | 1台 | 是,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若所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可以使用外币报价;若所响应产品为国产产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
(1)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2)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时,若为代理商响应,必须具有响应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为经销商响应,必须具有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响应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中国 (略) (http://**)中供应商点击查看>>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自行下载阅读。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8:3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6:00: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方式: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确认参与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应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联系电话:020-#。
售价: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10日 08:30:00 至 2024年12月12日 16:00:00 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及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8:30:00至2024年12月12日 16:00:00;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届满后,若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各供 (略) 上公告,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址:http://**。无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企业数字证书(CA) (略) 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如果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替换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00:00 至 2024年12月20日 09:30:00(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
4.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 (略) 站以及东北师范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略) 、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 (略) 西门与 (略) 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0431-#);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tp://**);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 (略) 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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