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略) (略) 新 (略) 对2025 (略) 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2025 (略) 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为全年提供2期浏览量统计数据,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3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5服务地点: (略) ;
1.6项目类型:服务;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中国 (略) 新疆分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3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 (略) 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4)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上发布。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新 (略)
地址:新 (略) (略) 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喀 (略) 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俞文秀、*文海、刘迪、王杰、张团团、姚锐锐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中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24小时录音电话)
邮箱:*@*hinaunicom.cn
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略) (略) 新 (略) 对2025 (略) 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2025 (略) 企业宣传客户端新疆频道媒体资源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为全年提供2期浏览量统计数据,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3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5服务地点: (略) ;
1.6项目类型:服务;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中国 (略) 新疆分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3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 (略) 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4)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上发布。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新 (略)
地址:新 (略) (略) 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喀 (略) 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俞文秀、*文海、刘迪、王杰、张团团、姚锐锐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中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24小时录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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