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分析、报告计划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分析、报告计划公告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4〕69号)文件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三资”试点工作,提交研究成果, (略) (略) (略) 研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合同管理、建房押金管理进行调研、分析、报告,现将编制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分析、报告,目录代码:B0201,目录名称:课题研究服务。
二、购买主体
(略) (略) (略)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4〕69号)文件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三资”试点工作,提交研究成果,计划委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及资质的机构及人员完成对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建房押金管理进行调研、分析、报告。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金额:(略)元。
(二)资金来源: 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提供满足工作内容的专业服务。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保密要求: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 (略) (略) (略) 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略) (略)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调研分析报告。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略) (略) 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结束后支付(若遇政府财政关账结算,需延迟支付)。
十、响应方式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3:30前报名响应。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标书。
3.递交地点: (略) (略) 24 (略) (略) 三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4号
联系人:李溯琴,联系电话:0871-(略)。
(略) (略) 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分析、报告项目评审方法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4〕69号)文件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三资”试点工作,提交研究成果, (略) (略) (略) 研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合同管理、建房押金管理进行调研、分析、报告,现将编制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分析、报告,目录代码:B0201,目录名称:课题研究服务。
二、购买主体
(略) (略) (略)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4〕69号)文件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三资”试点工作,提交研究成果,计划委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及资质的机构及人员完成对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建房押金管理进行调研、分析、报告。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金额:(略)元。
(二)资金来源: 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提供满足工作内容的专业服务。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保密要求: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 (略) (略) (略) 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略) (略)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调研分析报告。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略) (略) 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结束后支付(若遇政府财政关账结算,需延迟支付)。
十、响应方式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3:30前报名响应。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标书。
3.递交地点: (略) (略) 24 (略) (略) 三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4号
联系人:李溯琴,联系电话:08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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