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养殖片区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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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养殖片区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养殖片区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东鸿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9

项目概况

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 (略) 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 (略) 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街西段8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东鸿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葫 (略) 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东鸿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程龙
电 话:0429-*

公告信息

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养殖片区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东鸿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9

项目概况

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 (略) 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中县荒地镇尚家村海和水产 (略) 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街西段8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东鸿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葫 (略) 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东鸿 (略)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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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鹏、程龙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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