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项目名称: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翼城县 (略)
编制单位: (略)
地理位置: (略) 翼城县
公示说明: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 (略) 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或者 (略) 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 (略) 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现将《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 (略) 理与回应。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主要事项为对项目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还有哪些要求与看法。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了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翼城县 (略)
联系人:续联义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翼 (略) 11号
电子邮箱:*@*q.com
四、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0日
翼城县 (略)
2024年12月5日
项目名称: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翼城县 (略)
编制单位: (略)
地理位置: (略) 翼城县
公示说明: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 (略) 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或者 (略) 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 (略) 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现将《翼城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 (略) 理与回应。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主要事项为对项目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意,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还有哪些要求与看法。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了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翼城县 (略)
联系人:续联义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翼 (略) 11号
电子邮箱:*@*q.com
四、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0日
翼城县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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