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建设规划新建农民安置房二联排48幢96户(其中东陈新村点九期12幢24户,东陈新村点十期36幢72户)进行测绘及监理服务,本次管理服务服务费约83.*元。
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后满15个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②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③须同时具备。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监工程。
3.3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且不得少于4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其中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 (略) 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4测绘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项目要求,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
3.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具备监理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时0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略)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网站http://**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2室
邮编:*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573-*
2024年12月9日
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对建设规划新建农民安置房二联排48幢96户(其中东陈新村点九期12幢24户,东陈新村点十期36幢72户)进行测绘及监理服务,本次管理服务服务费约83.*元。
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阶段管理服务。
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后满15个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②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③须同时具备。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监工程。
3.3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且不得少于4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其中至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 (略) 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4测绘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项目要求,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
3.5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具备监理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时0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略)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网站http://**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2室
邮编:*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573-*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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